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自1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醞釀數載的資源稅改革從試點向全國鋪開。根據《暫行條例》,資源稅改革率先在石油和天然氣領域開展,稅額由以前的“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稅率為銷售額的5%至10%。財政部、國稅總局表示,因國內原油價格與國際接軌,成品油實行政府定價,所以資源稅改革不會影響原油和成品油價格水準,不會增加煉油企業及消費者的負擔。(中新社11月1日)
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是資源稅改革的核心內容,鋻於石油和天然氣價格節節攀升,“從價計徵”意味著稅賦增加,開採企業成本增加,同時意味著政府收入增加。由於我國石油和天然氣開採被三大石油巨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壟斷,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資源稅改革更像是政府與壟斷央企之間的利益分配調整,而作為普通民眾,最擔心的顯然是資源稅改革可能導致成品油、天然氣漲價,最後自己的利益被“調整”進去。
資源稅改革有其正當性和必要性。國土之下的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為全民所有,但長期以來,由於資源稅稅率畸低,石油巨頭極其廉價地佔有了屬於全體國民的寶貴資源,然後以“與國際接軌”的高價賣給全體國民。目前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為55%,即45%的原油採自國內,國際油價我們管不了,但45%採自國內的原油,本可以對國內成品油價格起到平抑作用,為抑制通脹作出貢獻,可惜這種希望只是奢望,石油巨頭在國內開採的石油賣出國際高價,以至於國際油價越漲他們賺得越多———這大概正是石油巨頭業績連年“飄紅”的最大秘密所在。
屬於全體國民的石油、天然氣資源不應該被石油巨頭廉價佔有,壟斷央企富得流油,理應繳納更多的稅,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雖然壟斷央企是“國有”的,在理論上央企的錢也是國家的錢、老百姓的錢,但是,把錢放在政府口袋裏,總比放在央企口袋裏讓人更放心一些。央企口袋裏的錢名義上為“國有”,實際上不知道為誰所有,無數事例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接下來的問題便是資源稅改革會不會導致油氣漲價,石油巨頭會不會將利益減損轉嫁到消費者頭上。財政部、國稅總局認為“不會”,這個表態仍讓人不放心。擁有國內石油開採權的石油巨頭,處於整個石油産業鏈的最上游,當他們的稅賦成本增加,顯然有將成本向下游轉移的強烈慾望。糟糕的是,石油巨頭還壟斷著原油進口,他們完全控制著國內的油源,對民營油企擁有生殺予奪的權力,對價格主管部門也有很多“逼宮”的手段,比如動不動製造“油荒”。壟斷央企是“共和國長子”,當“兒子”的勢力足夠強大,性格足夠彪悍,有時候就難免不聽“老子”的話。
唯一牽制石油巨頭漲價慾望的“繩子”似乎就是政府定價,因為成品油、天然氣實行政府定價,所以資源稅改革不會導致油氣漲價———這個邏輯看上去沒問題,只不過,牽動這條“繩子”的主動權到底掌握在價格主管部門手裏還是石油巨頭手裏,到底是誰牽著誰走,顯然還有待觀察。但願吧,但願資源稅改革不會導致油氣漲價,不會增加民眾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