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在部落格上痛批樓市新政“國十條”是“向計劃經濟的倒退”,又一次將自己推向風口浪尖。當大連某地産論壇上的那名男子,不計較滿場的目光,不在意自己將要光腳回家的現實,毫無顧忌地將一雙鞋子扔向臺上的任志強時,仿佛也替全國的買不起房的人和房奴們出了口氣。
其實,中國的普通老百姓一直不知道住不起房子、還不起貸款的鬱悶要衝誰去發泄。各種社會賢達和社會閒雜不斷為人們剖析“高房價背後推手”,搞得社會上人人都成了半個社會學家和半個經濟學家。房價牽扯到的利益方似乎太多,你要去找時,他們又都成了些抽象的概念:政策、央企、炒房團、銀行、地方政府……這些抽象的概念仿佛一條條線,糾結成一團,你真要去打時才發現,拳頭過去了,看似打著了誰,實際上卻誰都沒打著。此番遭遇鞋襲,任志強其實是當了回抽象概念的形象代表,讓全國人民出了口惡氣。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兩會上承諾本屆政府任內將解決高房價問題,其後出臺的一系列政策都説明:對於政府來説,房地産業的民生意義已然高於經濟意義。無論經濟學家和批評人士對於此番政策調整如何評價,普通民眾都還是寄予厚望的,對於他們來説,百分之幾的經濟增長速度都不如一套房子更能讓他們切實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好處。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説不清樓市泡沫給國民經濟帶來的長期損害,譬如社會資本大量流向樓市投機妨礙其他行業健康發展,但他們明白的是:如果房價這麼漲下去,美好的生活將會越來越遠。
“國十條”後,各個地方政府也都推出了各地調控樓市的措施,其中“北京十二條”最為大快人心。這裡所説的“大快人心”已經排除了經濟學考量,這十二條政策中的一部分,譬如“同一個家庭只能買一套商品房”、“外地人在京購房需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已經帶有偏離市場經濟的強制行政意味。
而今的北京樓市,其實已非這樣的“猛藥”不能降溫。《經濟觀察報》在“國十條”出臺後,曾經用四個版的篇幅詳盡描述了北京樓市的現狀,在這一系列的報道中,原來形象模糊的樓市投機者們悉數登場:有拉著現金來買房的煤老闆,有在高檔小區扎堆的金融從業者,有奔著北京的政治、醫療、教育資源而來的各地“身份不明人士”。這些人“一個家庭有數套住房”,往往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改革開放、市場經濟所鼓勵的“先富起來”的那部分人,他們抱著種種目的:資産保值、分享首都資源等等去買房,這讓開發商覺得:無論把房價定的多高房子都不愁賣。在這樣的情況下,政策就不能坐視市場的自由調控,而要伸把手,去保障“後富起來”的那部分人,能夠擁有最起碼的獲得幸福生活的權利。
這就是“國十條”和“北京十二條”的民生意義,也是市場經濟主義者任志強看不懂的民生意義。即便這些政策當真是“向計劃經濟的倒退”,在社會主義中國,有這種“退”,才會有今後更好的“進”。那雙鞋子雖然沒有砸中任志強,但這一驚,或許可以讓他看懂房價的那些非經濟學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