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SCI至上”是學術評價改革的突破口
近日,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研究制定《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教育部、科技部聯合印發《關於規範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力圖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論文“SCI至上”的不良導向。
自2018年下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以來,一系列關於學術評價體系改革的文件相繼出臺。這體現了國家層面對改革學術評價制度的決心,切實推動學術評價“破四唯”從理念走向實操。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學引文索引)從上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如今已發展成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諸多方面的核心指標。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校以SCI論文數量、高影響因子論文、高被引論文為人才評價的主要方式,“SCI至上”屢遭輿論詬病,科研界也亟待一場學術評價體系的徹底改革。
科技部、教育部等近日印發的通知,既確立了分類考核評價、同行評價、規範評價評審工作的導向,也對成果考核的權重佔比、論文具體的數量提出了詳細規定。正因為認識到國內科技期刊與國際期刊之間的客觀差距,通知也明確提出要培育和打造中國的高品質科技期刊。
當然,破除“唯論文”的導向,並不是要完全否定SCI及論文的價值和意義,而是要改變“SCI至上”和“論文至上”的極端偏向,合理把握好使用SCI的“度”。説到底,改革評價體系就是要扭轉現行的單一化、機械化的評價方式,朝著更加多元化、多樣化、靈活性的方向發展,構建權重比例更加合理與平衡的指標評價體系。
俗話説,不破不立。然而,解構容易,建構並不那麼簡單。筆者注意到,很多網友關心如何確保新的評價方式公平、公正,也有網友認為,在更完善的學術評價體系建立起來之前,不如維持現有的評價體系。
其實,任何突破性的創新與改革都需要在質疑聲中“艱難前行”,破除“SCI至上”的評價導向當然不能一蹴而就。真正落實改革精神,需要突破不少主客觀乃至技術操作上的制約。
一方面,科研成果的評價並不是孤立的,猶如生態系統一般,和多種因素環環相扣。在“唯論文”制度的影響下,整個社會環境對高校、科研單位的認知與評價也呈現出一種簡單化理解。學術共同體習慣性地看重SCI收錄的論文數量,一些機構對高校的排名也是以此為重要依據,扭轉整個社會對此的“認知慣性”需要一段時間。
另一方面,任何評價工具和手段的形成都需要經過一定的時間積累和學術共同體的認可。改革需要經得起實踐的考驗,評價制度和體系的建設更是一步一個腳印,不斷完善的過程。摸著石頭過河,總要給予更多“試錯”的空間和機會,需要在實踐中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改革者要通過建立對話和反饋機制,及時聽取實施的意見和效果反饋,適時給予調整和糾偏。
學術、科研成果評價的改革是個系統工程,破除“SCI至上”可以視作一個突破口。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部門還須增強積極性和主動性,探索適合各自特點的評價方式。能否拿得出有針對性與實操性強、效果明顯的措施,也有是對高校、科研單位的學術治理能力和水準的一次考驗。 (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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