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員:弘揚憲法精神 完善國家治理
原標題:新華社評論員:弘揚憲法精神 完善國家治理——寫在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
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之際,我們迎來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也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把握治國理政規律,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運用法治力量有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歷史和現實深刻昭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完善憲法,就是要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把憲法確立的國家指導思想落實到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去,在憲法統領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支援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從設立國家憲法日,到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從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部署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黨中央出臺一系列重大舉措,切實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推動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工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堅強有力的憲法保障。
“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進一步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的決策部署,著力在落實憲法解釋程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等方面下功夫,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要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真正讓文本上的憲法“活起來”“落下去”,充分發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以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是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推動領導幹部帶頭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讓領導幹部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帶頭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規則、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豐富憲法宣傳教育形式,使憲法走入日常生活、貼近人民群眾,不斷凝聚法治共識、強化法治信仰,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厚植法治根基。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