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司法體制的漏洞當然必須補,但再怎麼補,都補不上司法機關漠視職責、放棄責任的心底窟窿。
事實證明,很多時候,做一個福爾摩斯並不難。為夫報仇的河南農村婦女李桂英就做到了。這位17年前丈夫被殺、自己被傷的女子,面對項城當地公安一句“人跑了,如大海撈針,你有線索嗎,你有線索我們就去抓”,李桂英受傷出院後開始了“大海撈針”。她跑了10個省份,最後5名殺人兇犯4人落網,目前還有1人在逃。
1998年元月,李桂英的丈夫齊元德被同村5人傷害致死,兇手一夜之間銷聲匿跡。5個孩子要養,這個仇也要報,李桂英踏上了追兇路。她説,17年來,公檢法的大門我都快踏破了。17年後的今天,當地司法機關沒有為自己的不作為流露出絲毫愧疚。項城公安局一位民警稱,“不能説李桂英説一個線索,我們就去抓人,我們的經費和警力都不夠”。項城司法部門一位官員反而反問媒體,你沒發現嗎?她都有點不正常了。
一個缺人缺錢不辦案的執法部門,一群拿著百姓供奉本該辦案的人,指著受害人提供的線索説沒錢缺人辦不了案,指著被害人説對方不正常——是個有點同情心、對法治正義有期待的人,都會覺得心寒。
已經確定屬於有預謀的暴力犯罪,抓捕、查處犯罪嫌疑人是執法部門的職責所在,這麼個天經地義的正常事,卻讓一名帶著5個年幼孩子的農婦自己找線索,這個忍辱負重的母親背後,是執法部門荒唐的邏輯與冷漠的旁觀。這個在憤怒、不平、苦難中掙扎了17年的女人,如果今天還能保持最初的正常,反倒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了。
這17年,李桂英遇到了太多的不正常。她最初以為“抓殺人犯像電視上一樣,殺人犯一跑,警察開著警車嗚嗚嗚就去追了,原來自己要找線索啊”;她以為這幾個人這麼多年沒追到,只要拿著十幾年前的照片、問著十幾年前的名字追查就一定能找到,直到兩個月前她才知道,4年前就有人回到鎮上的派出所辦過新的二代身份證了,連姓名都改了。更不正常的是,項城市公安局信訪室工作人員告訴她:“戶口登出和抓人是兩碼事啊。你自己查查誰給提供的(身份資訊修改)條件,這我查不了。”
一邊是被害者踏破鐵鞋抹淚尋兇,一邊是兇手在公安機關的辦事窗口來去自如改名換證,這種嚴重不正常的執法行為,已經遠遠不是項城公安局所説的“一些負責辦案的老警察不在了”、“以前辦案技術不行”等理由可以解釋的,而是擺明瞭對法治責任的放棄,是對國家法律的作踐。
鐵板釘釘的報復殺人案件,沒有受害人提供的線索不辦案,相繼落網的4名兇手被判包括死刑在內的處罰之後,依然沒有司法部門的主動跟進,依然還有一名兇手在逃,並且連網上的追逃系統中至今查不到相關的身份資訊,對此,項城市公安局竟然回復媒體稱,“這可能是因為基層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的”。
17年前命案發生至今,當地執法機關的“疏忽”太多了。如果説過去的資訊不聯網可能會造成異地偵辦案件的困難,甚至可能造成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身份證更換的民警與偵辦案件的民警相互之間的不能協作,但是,這些可能性,與至今唯一在逃的兇手在追逃系統中身份依然處於真空狀態,這種不正常絕不完全是技術條件因素的巧合,而是有著明顯人為的不作為因素。從這個意義來説,現代司法體制的漏洞當然必須補,但再怎麼補,都補不上司法機關漠視職責、放棄責任的心底窟窿。(劉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