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歌手于文華27日早間的一條微博,引發了“閻肅去世”的烏龍鬧劇。此微博發佈後,先是在微博瘋轉,旋即被多個自媒體推送刷屏。正當人們為著名藝術家的去世而緬懷哀悼時,事情發生反轉,于文華再發道歉微博,閻肅“死而復生”。
名人“被去世”烏龍鬧劇的上演,似乎有成為常態的節奏。雖然無法預料哪位知名人士會躺槍,但可以確信的是,“死而復生”的荒誕總會出現。成龍、六小齡童、劉德華、李宇春都曾“被去世”,金庸老先生更是生生被作弄成了“被去世專業戶”。
誤發消息者是事件的始作俑者,理應為自身的草率擔責。不過既然家屬體諒于文華“出於關心,不會苛責”,那也只好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民眾也該在此事中警醒,任性傳播謠言,不僅缺德,還可能侵權帶來法律風險。如果説誤傳“被去世”還只是民事侵權,若製造傳播的謠言擾亂了社會秩序,不僅涉嫌違法,還可能構成犯罪。
即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經明確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也就意味著,製造傳播謠言,極可能“攤上大事兒”,要為此支付最高7年徒刑的法律代價。
網路自媒體時代,資訊的生産和傳播呈噴涌狀態。不過,資訊缺乏理性的判斷和謹慎的求證,形成的濁流很容易把人捲入傳播不實資訊甚至轉發謠言的泥潭。于文華誤發閻肅去世的消息,儘管並無主觀惡意,甚至還有關心的成分,但製造的卻是傷害的結果。而與于文華這種無意的草率和莽撞相比,有些人卻是靠炮製噱頭、傳播謠言的辦法吸引眼球、製造轟動,這不僅不被諒解和寬恕,更為法律所不容。此前有傳謠被拘的案例,此後《刑法修正案(九)》將施展更大的“治謠”威力,民眾發佈和傳播資訊務必要更加精確、謹慎。
閻肅“被去世”即將平息,誰將會躺槍下一場烏龍鬧劇?類似事件此起彼伏地在上演,絕不應該是可以開玩笑的娛樂事件,而應該是嚴肅的公共命題。《刑法修正案(九)》很快就要付諸實施,每個公民都應該明確知道造謠的法律風險,從而形成理性判斷、謹慎求證的自覺,避免不實資訊和謠言因為我們草率按下的拇指而擴散、流傳,傷及無辜者的權益,擾亂社會秩序。
名人“被去世”,多因隨手轉。網際網路時代,為人們的表達自由提供更大的便利,但草率的資訊傳播也為不實資訊和謠言製造了豐厚的土壤。無論是公眾人物還是普通民眾,在傳播資訊時務必要思考幾秒鐘,謹慎求證,理智傳播。否則,不加判斷的轉發和報道,不僅可能對人製造傷害,更可能陷入違法甚至犯罪的泥潭。轉發很輕鬆,言責須自負。《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後,意味著更加嚴厲的法律緊箍咒,已經套在手持麥克風的每個人的頭上。因此,傳播資訊的每個人、每個自媒體,都應該小心拇指下的法律風險。當人人都有這樣的風險意識,名人“被去世”的烏龍鬧劇恐再難上演。(時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