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民李先生出生31天的女兒因嗆奶造成窒息,他打了兩次120急救電話,先後來了兩輛救護車,但都不願意接送孩子,因為車上沒有針對小孩和新生兒的專門設備,且醫護人員不了解新生兒的救治知識和技術,怕路上出問題負不起責任。
由於新生兒疾病很特殊,診療設備和技術要求不同於成人,新生兒院外急救也成了一個專門領域。通常情況下,兒童醫院或婦幼保健機構可提供新生兒專用救護車,但總體數量不多。比如,蘇州全市只有兩輛正規新生兒專用救護車,江蘇省也不過十來輛,遠不能滿足需求。專用救護車不夠,成人救護車則難免有所顧慮,擔心一旦救治不力,自己會惹上麻煩。
兒童和新生兒遭救護車“拒載”,固然與專用救護車數量不足有關,但缺乏相應的制度規範,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在這次急救過程中,也許李先生永遠也等不來專用救護車,但他的孩子不能無人施救。普通救護車即使不具備救護新生兒的能力,也至少能發揮出專用車輛的作用,在交通便捷性和基礎救護方面,都強于其他社會車輛。在當時的情形下,由到場的救護車對患兒展開施救和運送,是最佳選擇。
救護車救與不救,不應由救護車上的醫護人員説了算,而應將相關內容明確寫入制度規範當中,由急救中心根據當時的情形、參照制度規範來統一調度和決定。急救現場不可能總做到萬事俱備,因此就地取材、隨機應變、緊急避險,應是急救所應保持的原則,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疾病導致的傷害,讓兒童獲得更加安全的庇護。同時,相關制度規範還得劃清責任,減少成人救護車對兒童的施救顧慮。
其實,兒童專用救護設備和能力缺乏,是兒童醫療的一個縮影,兒童醫療發展缺乏制度規範、“自然生長”的現象比較普遍。以兒科為例,由於兒科很難賺錢,甚至成為政策性虧損的科室,導致這些年來,一些醫院壓縮兒科床位甚至取消兒科,如此導致兒科供需矛盾越來越突出,兒童看病難的程度已遠比成人嚴重。
救護車是否救人,不能只看風險不看責任;醫療項目的存廢,不能單純以是否賺錢來衡量,還應牢記醫療的公益性。假如全憑醫院和醫生自覺,他們難免會趨利避害,做出不利於救治患兒的決定。只有將這些內容納入強制性規劃,進行制度性約束,實施政策性補貼,才能儘早化解兒童看病和急救難題。(羅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