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燒炭自殺誰該反思

時間:2015-05-01 14:38   來源:京華時報

   家長的説法不能隨意聽信,學校的辯稱同樣不能盲目相信。室友擔心,情有可原,但學院有責任疏通障礙,闡述常識。但願我們的學校有點人文精神,學會“尊重”二字。

   據報道,4月10日,天津師範大學初等教育學院大一學生吳昕怡,在學校單間宿舍燒炭自殺。在學校的一次義務獻血之後,她于2014年12月6日被查出“大三陽”,係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今年3月7日,被安排進單獨的學生宿舍居住。昨天,天津師範大學初等教育學院回應稱媒體報道存在大量不實內容,回應還提到學院對吳昕怡一直安撫和幫助。

   真相迷離,令人難辨。但可確定的是,吳昕怡的生命,止步在19歲這年。照片中的那張年輕笑臉,清麗而純粹;遺書中的每一個字,沉重得讓人壓抑。吳昕怡的輕生,留給人們的是輕嘆也是遺憾;是驚愕也是不斷反芻的沉思。

   假如吳昕怡的性格不那麼脆弱、敏感;假設她沒有住進單間宿舍;假設在她燒炭的那一刻,能有人及時趕到……悲劇或可避免。吳昕怡就讀的是師範院校,從常理上説,師範院校最擅長溝通,最具有人文關懷,也最善於心理干預。如果按照學校所辯稱的那樣,學院真正負起了責任,安排輔導員、班主任、班助以及主要班委關心幫助吳昕怡的學習、生活情況,她感受到了學院與學生的溫暖,為何會絕望至死?

   姑且認為學院做到了該做的,但仍有可推敲之處。比如學院究竟有沒有要求吳昕怡開一個“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不影響正常上學”的證明?學院領導又有沒有要求吳昕怡的家長“寫一個書面材料,説明她是自願住單間的”?家長的説法不能隨意聽信,學校的辯稱同樣不能盲目相信。無論是證明還是父母説明書,都是一種過於粗暴的催逼,如果果真存在,學院對吳昕怡之死就必須承擔責任。畢竟,證明和説明書都極不合理,缺乏人道和良知。

   有個細節是,吳昕怡被查出大三陽,遭遇了孤立,“室友不敢碰我的衣架,我的手機放在別人桌上,大家會把她們的東西趕快收走。”室友擔心,情有可原,但學院有責任疏通障礙,闡述常識。畢竟,稍具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B型肝炎病毒的傳播途徑是血液、母嬰和性,而握手、共餐等屬於無血液暴露的接觸,並不會傳染B型肝炎病毒。吳昕怡是心理不夠強大的大一新生,學校有責任愛護她,有責任紓解她的苦難,而不是冷漠地向她臉上“吐唾液”。

   “史鐵生説:‘死是一件不必著急的事。’儘管深有感觸,可是我覺得人生好長,看不到終點,此刻的我更急於跳出這一世的腐壞。”吳昕怡在遺書中寫的話,讓人讀來心疼、心酸,又心痛。但願我們的學校有點人文精神,學會“尊重”二字,她的自殺或因而富有價值。權威統計顯示,全球3.5億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中有近1億中國人,全球每年大約70萬病毒性肝炎相關死亡人群中我國佔近半。但願所有的B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攜帶者的權利都得到尊重。(王石川)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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