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駕考腐敗不能止于上繳紅包

時間:2015-04-07 13:40   來源:長沙晚報

  湛江史上最大駕考受賄案近日二審判決,湛江市車管所原所長梁志雄受賄224600元,獲刑10年。隨著梁志雄陸續供認及深入調查,車管所考官收取學員紅包的“潛規則”也浮出水面,40多名考官、個別所領導捲進這一利益鏈中。(4月6日《羊城晚報》)

  據報道,湛江這起駕考受賄案中,大多數駕校學員都按“行規”交了紅包。基本模式是學員集中交錢給駕校教練或領隊,或由駕校直接收取學員600或700元“考試費”,轉交給考官。隨著案情不斷深入,陸續有39名考官主動上繳收取的全部或部分紅包,共計2100多萬元,平均每人近50萬元,個別涉案考官甚至上繳了近百萬元紅包。筆者認為,治駕考腐敗不能止于上繳紅包。

  駕照考試買“保險”,通過送紅包而得以輕鬆過關,多少年來,這種畸形的“潛規則”一直被公眾廣為詬病,卻一直難以消除。在這條利益鏈上,駕考學員向教練交紅包,教練向考官交紅包,考官為留任監考而向領導行賄交紅包,這種“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遊戲中,受害的只能是處在最底層的駕考學員,是社會公眾,破壞的是原本嚴肅的考試規則與公平公正,損害的是社會誠信度。

  向駕考學員收紅包,平均每名考官收了近50萬元,説到底是以權謀私,是嚴重的腐敗,必須予以嚴懲。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如此嚴重的腐敗,在湛江市車管所居然是上繳紅包了事。這等於給了他們再次索要紅包、刁難學員、以權謀私、破壞考試規則、製造馬路殺手和腐敗的機會。另外,誰知道他們收了多少紅包,上繳了多少紅包,中間有多少沒有上繳?如果收九牛而只上繳一毛,且不受懲處,等於向教練與考官傳遞出一個錯誤信號:只要上繳了紅包,就不會追究責任。所以,以後再收紅包也不一定會被發現,即使發現了,只要上繳就行了;如果沒被發現,那就可以繼續收下去。如此,駕考強行收紅包、學員買“保險”的現象就不會停止。

  另外,既然教練、考官與領導都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強行索要紅包,也就是以權索賄,為什麼只處理頂層收受紅包者,而不追究駕校、教練和考官收受紅包以及送紅包的行賄行為?收受50萬元賄賂,已大大超過了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卻不嚴懲,難道不是有損法律尊嚴?只有嚴肅查處這條利益鏈上的所有人,包括身處駕考最底層的學員的行賄行為,駕考腐敗才能徹底消除。(朱忠保)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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