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組合拳打擊新聞敲詐

時間:2014-11-24 14:32   來源:法制日報

  形成預防和懲治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長效機制,應當祭出組合拳,建立健全行政監管、司法制裁、行業自律多管齊下、聯動配合的機制,推進傳媒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之源,公信力是媒體的立命之本。然而近年來,新聞敲詐和假新聞事件屢見不鮮,比如有關部門最新公佈的《商務時報》違規承包非法從事新聞採訪案等,對新聞采編秩序和媒體的公信力造成嚴重損害。今年3月開始,中宣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等9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並相繼公佈了四批典型案例。通過對這些案例的觀察,人們發現,這些違法行為正在從個人行為逐步演變為有組織、有預謀的團體行為。

  從本質上説,傳統媒體面臨的生存危機和社會矛盾的複雜多變給媒體及其從業人員逐利提供了動力和便利。而假新聞的存在也有其深層原因。時效性是新聞媒體的內在需求,目前少數傳統媒體大量消息來源於表達隨意;缺乏把關人的自媒體,不對稿件進行認真核實,就極易産生假新聞;還有些媒體盲目追求眼球效應,故意歪曲事實真相,炮製出假新聞,以追求經濟效益。此外,一些媒體的主管主辦方和上級管理部門管理不善、監管缺位,不少媒體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法律素養不高,違法收益遠高於違法成本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助長了違法行為。

  形成預防和懲治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長效機制,應當祭出組合拳,建立健全行政監管、司法制裁、行業自律多管齊下、聯動配合的機制,推進傳媒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首先,應當進一步提高我國新聞行政監管水準,實現監管的常態化。國家新聞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從記者證管理、記者站管理、采編流程管理、經營行為管理、信用機制建設、年檢制度、執法人員隊伍建設等各方面加強制度建設,並儘快完善報刊退出機制,淘汰那些長期經營不善、管理混亂、采編品質低下的新聞媒體。

  其次,國家也應適時修改相應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增加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違法成本;同時司法機關應嚴格司法,對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懲處,充分發揮判決的懲戒和警示作用。

  第三,各級記協要發揮新聞道德委員會的功能,健全社會監督投訴和舉報制度,通過對新聞違法違紀事件投訴的受理、調查和曝光,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檢舉揭發違法違紀行為,並對新聞界進行有效的評議監督,提升行業自律水準。

  最後,要繼續實行新聞媒體采編人員和廣告、發行經營人員兩分開,加強內部管理,同時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法律和傳媒倫理道德教育。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媒體扮演著輿論監督的重要角色,然而監督者自身也要受到監督,完善新聞媒體的法治建設,是防止輿論監督異化,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根本途徑。(鄭寧)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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