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近日出臺的《關於在全省創建創業大學的指導意見》指出:到2014年年底,有條件的市力爭建立一所創業大學;到2015年年底,每市至少要建立一所創業大學;自2016年起,創業培訓任務全部由創業大學承擔。(11月3日《人民日報》)
創業值得鼓勵。問題在於,政府如何為創業保駕護航?如何讓更多的人參與到創業的洪流中,敢於創業、勇於創業?關鍵之處在於,讓創業者無後顧之憂。
其實,創業既是個人的事,也是社會的事,政府的事。從客觀方面來講,創業者最需要的是一個健康、安全的市場環境,這需要健全市場機制,落實法律制度。同時,還需要政府為創業者提供便利,譬如稅收優惠、服務機制等。即便創業者創業失敗,也有相應的機制為創業者兜底,不至於讓創業者傾家蕩産、無法生存。可以説,光是這方面的工作,就需要相關部門有極大的智慧。
正因如此,權力主導的創業大學計劃,必須三思而後行。相較于完善市場運作機制與加強法制建設,創業大學計劃並不是一個令人稱道的做法。原因在於,《意見》聲稱,創業大學採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創建原則,吸收社會資本合作辦學。但是,目前社會上的各種創業培訓,都是市場自發形成組織的,一個已經高度市場化的成熟行業,有必要由政府主導嗎?是不是還要給學員頒發一個教育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蓋章的畢業證書?
另一方面,創業大學真能達到引導創業的目的嗎?看看當下活躍在商海的各路英雄豪傑,有幾人畢業于創業大學?甚至連財經管理等專業畢業的大學生,走上創業之路的也屈指可數。既然如此,創業大學又以什麼標準來判斷教學好壞?
此外,《意見》規定,今後,將評選20家左右省級示範創業大學,給予每處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來講,參加創業培訓的人畢竟是少數,財政憑什麼補貼這些少數人群?須知,大量創業者最需要的是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創業不分大小,不分貴賤,搞科技創新是創業,擺個地攤也是創業,創業者中的絕大部分是不會走進創業大學的,但他們卻需要一個良好的創業環境。
在改革開放的洪流中,有幾次影響社會進程的創業浪潮,造就了當下紛繁複雜的商業社會。“下海”曾經是一種時尚,創業激情無處不在,究其因在於,政策的放行讓人們看到了市場波瀾壯闊。如今,社會要再次釋放這種激情。此時,政府需要做的不是教人們怎麼做,做什麼;而是建立秩序,讓創業者自己去做。以權力指導創業,最後的結果或許並不會盡如人意。(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