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人民政協成立65週年。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大任務,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把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全國各級政協組織圍繞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建設進行了有益的實踐探索,形成了許多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經驗。
近期媒體相繼報道的福建省政協圍繞“美麗鄉村”建設進行專題協商,遼寧省政協就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開展議政建言,廣東政協著眼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開展提案辦理協商等,都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彰顯了協商民主強大的生命力。
為何這些富有政協特色的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能形成如此多的共識,取得這麼好的效果?筆者認為,關鍵是參與協商的各方都能同頻共振,推動各種觀點、意見、建議的廣泛交流,最大限度做到求同存異、增同減異、聚同化異。
同頻共振本是聲學規律。聲波相遇,頻率一致,則波峰疊加波峰,産生更強振蕩,金聲玉振。推進協商民主也是如此。“兩人一般心,有錢堪買金;一人一般心,無錢堪買針。”協商各方如果都能主動尋找共鳴點,使各自的“頻率”趨於一致,就能同頻共振,互相促進,達成共識。
不可否認,現在一些地方,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發揮得還不夠。有的協商隨意化,高興就協商,有空就協商,反之就丟在一邊;有的協商形式化,以通報代替協商,一些重大事項的協商往往在塵埃落定後,缺乏實際意義;有的協商功利化,決策前臨時通知政協協商,好像是“可行性論證”;有的協商“一頭熱”,政協建言與黨政所需脫節,讓人感到“説了也白説”。凡此種種,都是缺乏同頻共振的表現。
兩道聲波要同頻,相對簡單;多道聲波相協調,殊為不易。特別是在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體制機制深刻變革時期,在多元利益、多樣訴求面前,協商民主要找到共鳴點,確非易事。這就需要在協商議題選擇上同頻,必須是黨政關心、部門關注、社會關切,政協有條件有能力做好的;這就需要在交流交鋒上共振,開展批評可以是尖銳的但不應該是極端的,組織討論應該是熱烈的但不應該是空洞的。以福建省政協開展的美麗鄉村專題協商為例,協商議題方方面面都在關注,上上下下都在推進,協商建言和黨政所需同步、同頻,從而共鳴、共振,找到了協商各方的“最大公約數”。
同頻,則步調一致。共振,則協力齊心。同頻共振,協商民主則必能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協自身發展中,邁得更穩,走得更好,贏得更多。(廖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