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元旦春節禁止公款送賀卡、端午節禁止公款買粽子之後,中紀委在中秋節前近一個月就開通了公款送月餅等“四風”問題舉報窗口。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如今明面上的送禮行為確實少了很多,暗地裏的送禮形式卻在不斷翻新。特別是在新媒體環境下,公款送禮“暗度陳倉”,節前送禮變成了“節後奉上”,送禮行為呈現出了電子化、資訊化、隱蔽化的新趨勢。(9月4日《新華每日電訊》)
在各項禁令之下,敢於“頂風違紀”的送禮者少了,足見中央“八項規定”之威力。中紀委強調的“節點反腐”“細節反腐”等舉措,剎住了以傳統節日文化之名行權錢交易之實的不正之風,既給企業和下級部門減壓,也讓一些傳統節日少了幾分腐味。想必公眾都已覺察到,如今不少官員都自覺避諱“送禮”之事,很多曾經的官場陋習都有改觀,社會風氣大為好轉。
不過,從中紀委的“每週通報”可以看出,目前仍有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員、國企、事業單位領導,難以抵抗誘惑,在反腐的高壓勢頭下還和送禮者“眉來眼去”。更值得警惕的是,腐敗形式不斷翻新。以微信為例,春節前後微信紅包廣受歡迎,當時就給“微腐敗”提供了便利;微信中秋前推出“月餅紅包”,又容易為公款送禮提供隱秘途徑。如此多的新花樣提醒我們,鞏固反腐成果任務艱巨。
“節日腐敗”形式不斷推陳出新,説明我們的反腐工作應是一個動態過程,反腐技術和措施都不能一成不變。在網路時代,反腐也要與時俱進,轉思路、改方法,你“魔高一尺”,我需“道高一丈”。在過去,很多人要拎著大包小包跑到領導幹部的辦公室和家裏才能送禮,如今卻只需輕觸手機即可“表達心意”。這説明反腐手段需要及時調整,監督手段需要不斷創新,否則,即便明面上的腐敗看似少了,暗地裏的腐敗可能仍大量存在。
必須承認的是,紀檢部門如今每逢重要節點就強調相關反腐要求,實行每週通報制度,有助於産生潛移默化的效果,為肅清亂象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但是,過於依賴有關部門的通知和文件,很可能會治標不治本,治了表面卻管不住內在;在當前這個技術不斷革新的時代,單從操作過程和環節上設卡攔截,恐怕難以攔住腐敗。畢竟,誘惑那麼多,人的需求也那麼多,只要想貪,總有新辦法。如果監督僅跟在腐敗行為後面,出現一種新形式就加強一種監管,短期內確實可能會收到一些成效,但從長遠來看,這種被動監管的弊端也很明顯。
正因如此,防範和治理“節日腐敗”,歸根到底還是要完善制度約束,從一頭一尾共同發力,做到“腐”底抽薪。“一頭”指的是腐敗資金的源頭——不管是何種形式的公款送禮,最終要落實到財務報銷上,因此有必要規範財務報銷制度,從制度上擠壓公款送禮腐敗的空間;更關鍵的,是要卡住腐敗行為的“尾”,因為權錢交易最終要落實到“權”上,以制度約束嚴格規範官員手中的權力,壓縮自我裁量空間,才能真正減少送禮腐敗。
我們常説要“把權力裝進籠子”,但毋庸諱言的是,我國目前的制度“籠子”仍不夠細密。據媒體報道,美國法律原則上禁止公務員接受禮品或向公務員上級贈送禮品,從一個渠道一次接受的禮品價值不得超過20美元,一年內接受的禮品價值總額不得超過50美元,而且公務員不得接受與自己所在部門有利益關係或有潛在利益關係的送禮人的任何禮品。而在我國,關於公務員收禮限額、親屬回避、從事第二職業及離職後行為的法律規範較少,有一些規章制度也執行不嚴,需進一步完善細則並嚴格落實。
下一步,要從腐敗新形式中覺察腐敗的新特點,在完善權力監督機制上更給力,善用各種新的反腐工具和反腐渠道,才能真正做到“腐”底抽薪。(馮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