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説“相府門人三品官”,“身邊人”本無權,但與權力朝夕相處,久而久之就成了權力的“代言人”。管住身邊人,關鍵是給權力“加密”。將權力關進籠子,身邊人進不去、摸不到,自然不會搭車蹭權。沒有了權力光環的籠罩,身邊人也就少了些“套近乎”“被公關”的紛擾,“身邊人”的貪腐土壤也就剷除了。
首先,用權當民主。權力過於集中才導致了外溢,出現了“身邊人”的借權尋租。如果打破“一言堂”的局面,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他人“借權”卻找不到對象,不得不打消念頭,“身邊人”也就沒有了“引薦”價值,自然會循規蹈矩。
其次,用權需規範。行使權力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和責任,不超越邊界、不恣意妄為、不逃避約束,確保依法用權、陽光用權、慎重用權,謹防“身邊人”的借權尋租。
第三,用權受監督。要築牢權力監督的“防火牆”,權力外延至“身邊人”,監督就要跟隨至“身邊人”,不可留下監督的真空地帶。(崔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