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産婦死亡事件所激起的輿論似乎開始走向緩和,至少,許多曾因狹隘資訊而指責醫院或家屬的人,已經認識到很難輕易地在兩方之間站隊,隨著鑒定與協商的展開,可以預期,傳播戰雖然不會就此結束,但仍會逐漸撤火,至於最終結論和解決方案,會不會向公眾交代還未定。
公眾是推動事件爆發的無意識力量
論者已經指出最早促使事件發酵的報道存在“煽情化敘述”等問題。現在回頭看,當時的報道複製了家屬感性的單方面闡述,卻忽視了平衡及查證的報道原則。從傳播效果看,是報道者和家屬成功地合作實施了一次對公眾的情感動員,而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其控訴正契合公眾對醫療體制的不滿,還輸送必定受共鳴的人倫悲情:嬰兒降生母親去世,和平年代家庭悲劇莫過於此。
倫理義憤支援著情感衝動,讓後者更理直氣壯,覆蓋了對證據及邏輯的考察。實際上這正是人們需要的:一次次借助偶然、極端事件抒發心中積鬱和證明既有觀點,運用情感來放大聲音,不是不能冷靜,而是不想冷靜,冷靜會錯過發聲和驗證道德感的機會。甚至可以説,公眾是配合著讓事件爆發的第三種無意識力量。
然後是輿論翻轉,這一次矛頭被指向家屬,被動員的情感包括基於專業主義信仰的對“愚昧”的煩厭,基於秩序穩定訴求的對“醫鬧”的反感,及基於女性生命權的對家庭父權的不信任。其中,前兩種情感混為一體,都暗含精英及威權意味,第三種孤立而尖銳,雖然在主流傳播中不受重視,在女性網友中卻獲得許多附和。
如果背景是不煽情渲染就無人理睬的話,那麼尋求情感動員就很難説是多大過錯。面對突然的情感動員式傳播,保持鎮靜是很高的要求,因為人相當程度上就是情感動物,而且,議論熱點問題的重要動力之一,就是“用他人的命運做自己的訴説”,借機表達和強化自己的體驗和訴求。從此角度來説,評議此傳播事件的意義,並非以置身事外的姿態指點怎麼做理性“明白人”,而是確認多番澄清後可以留存共用的知識——例如對羊水栓塞緊急決斷處理的必要性;梳理和體察人們投放到事件中的內在焦慮,思考如何舒緩這些焦慮。
喧囂未必是壞事,沒泡沫就推不出真知
應看到,很多女人因該事件而説出了自己的擔憂甚至恐懼:被當作生育機器,在分娩遇險時喪失生命安全保障。已經有專業人士開出定心丸:“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選擇只是傳説,法律和醫療倫理都不允許以母親生命為代價保全胎兒。但這還不夠,因為以“傳宗接代”為要務的生育文化和家庭制度的父權色彩確實存在,而醫療實踐中對醫療決定權的默認又常是倫理化而不是法律化的,於是有些女性在設想極端情境時很糾結。
解決她們的問題,就需要把患者擁有醫療決定權、可以不受親屬關係限制的選擇授權于誰等,作為明確的法律知識和醫療規範確認下來並廣告週知。
但這還不夠,因為文化和倫理運作的控制性是彌散而潛在的,女人們的憂懼如此強烈,可能就是因為她們找不出、瞄不準應該對哪個具體的人説“不”,也不確定能否承受得住説“不”的壓力。而作為問題的“女人子宮誰做主”,因此事件而被提出、被討論,也是好事。
這只是一個例子,説明對社會問題的關注,或許可以爭取超越兩端:“好”與“壞”、“理性的智識者”與“不理性的愚民”。即時情感與道德感合力促成的是非評判總是痛快和容易,然而停留在此,既可能含糊真相,也不能增進知識和思想。另一方面,以“澄清真相”的名義開展的對公眾一般思維和表達方式的打擊,會讓許多人在一輪輪動員——被否定的迴圈後,産生迷失和疲憊,甚至走向“我什麼都不相信”式的虛無。
真相往往比第一次被説出的,比單一情感和道德所代言的更多和更混亂,這不僅是一個經驗判斷,其實也是一種倫理支援。話題總是會被引向出乎意料的方向,而且歧見紛出,産生大量的泡沫,然而這簡直是必然的過程,沒有泡沫就推不出真知,如果事件的公共價值能在稍冷卻後浮現和固定,則一度的喧囂就不會完全是負資産。
所以從傳播的角度看,媒體犯錯、家屬誤導等都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仍然是維護穩定和輿情管理的動機,那意味著讓當事者和公眾都得不到應有的交代,而死亡的遽然哀痛只是被消費。(呂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