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督查三處原處長李學智受賄案,日前二審刑事判決書在最高法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判決書顯示,李學智利用環保部官員的身份向企業索賄,過程中非常注意安全,當面檢查被索賄企業老總手機通話記錄,並曾要求對方脫衣服洗澡後再談錢。
“先脫衣,再談錢”,涉事官員李學智如此“小心翼翼”,説到底,是怕對方“留一手”,唯恐被抓著把柄,讓受賄之事東窗事發。畢竟,官場上的“竊聽風雲”,不少見。不過,你有“防範招”,我有“智擒術”,李學智最終還是難逃恢恢法網,“栽”倒在受賄問題上。
平心而論,在反腐之風勁吹,各種被曝光的貪腐細節讓公眾審醜疲勞的情境下,李學智受賄案被關注,最主要的就在於,他受賄還會伴著對行賄者的“安檢”。受賄追求“安全第一”,足以説明對貪贓枉法的行為性質及潛在風險,有足夠清醒的認識。可這沒能讓李學智遠離貪腐高壓線,反而在貪念促動下,心存僥倖,把功夫放在反偵查準備上,企圖通過受賄“隱蔽化”掩藏劣跡。
只不過,李學智“機關算盡太聰明”,照樣阻止不了其腐敗行跡的敗露:多方證言、企業方的會議紀要、賬目材料等能夠相互印證,並形成完整證據鏈條,致使他的受賄“安檢”成了醜陋表演,其前端防範終究無法將貪腐記錄“歸零”。
應看到,這類既想貪贓枉法,又對“上賊船”心存顧忌的人,在落馬官員中並不少見。且其受賄索賄的“技術含量”,也在不斷升級:既有巧使“金蟬脫殼”之計的,也有多方拐彎層層嫁接的……但這終究只是貪官的一廂情願,即使受賄再隱蔽再小心,它都會留下“蛛絲馬跡”,且這還是“雙向交易”,所謂的“安全第一”只是一種泡影。心機費盡,恐怕也難擋劣跡被查。
李學智作為環保官員,一邊督查一邊要錢,在利益交換的背後,難免會有替違規企業做保護傘的行徑。這也反映出,在環保領域的反腐須將關口前移,避免某些官員跟疲軟監管躲迷藏。
重拳反腐到今天,已經不再是技術層面的“方法論”了。也只有加強前端監管,將與環境治理許可權等對應的約束,納入到“反腐”的大盤子中,才能打消李學智們在百般小心中的貪腐衝動,也讓其“先洗澡後談錢”式的“安全法則”徹底失效。(徐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