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2014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的消息稱,下半年,全國將建立食品生産經營者紅黑名單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損的激勵約束機制。中央文明辦表示,將以徵信系統建設為依託,聯合國家食藥總局,定期向社會發佈食品誠信企業“紅名單”和失信企業“黑名單”。
當下食品安全問題頻出,每每刺激公眾的神經。敏感者往往産生信任危機,對任何食品都抱有戒心;而麻木者則見慣不怪,對於相關部門的治理頗多失望。可以説,食品安全已從肘腋之疾變為心腹之患,對此,必須下大力氣整治。
建立一個正反面的紅黑名單,定期發佈地區、企業以及食品産品的良莠名錄,有褒揚、有懲戒,應該説這是一個有意義的措施。若能落實到位,必會在市場上産生積極的反應,進而起到懲惡揚善的社會效應,有助於凈化食品生産經營環境,為民眾提供安全放心的食物。不過,這裡面也有一些制約性因素,值得探討。
一個問題是,紅黑名單究竟如何産生?何種情況下才會被列入名單?其中又有哪些預設的程式以保證名單的公平公正?以黑名單為例,“黑”的成色需要有嚴格的界定,有沒有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如何區分某個産品某個批次的偶發性問題與常態性問題?屬於企業經營問題還是産品品質問題?等等。
還有,確定“入圍”名單究竟誰説了算?僅僅是依據相關部門的意見嗎?作為食品安全的主要承擔者,消費者的聲音是不是也應該有一個通暢的表達渠道?若是對於名單有不同意見,是不是也應該有相應的申訴機制以確保公正?這一榜單如何才能避免被企業及地方政府綁架?如何才能避免成為利益輸送的渠道?
凡此種種,均有必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有週密的制度設計。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公開透明。只有公開透明,方能衝破各種隱性顯性的阻力,消除民眾對於榜單公平公正的質疑。而公開的必由之路則是擴大民眾參與度,讓消費者參與到紅黑名單的形成過程中,從而構建起最廣泛、最嚴密的監督網路。
此外,紅黑名單的確定要特別慎重,特別是紅名單。建議吸取此前一些部門、機構濫發“信得過單位”“誠信企業”之類標牌的教訓,“紅”在何處,要有明確的細則,嚴密的程式,公開的資訊。
食品安全問題之所以層出不窮,不排除徵信、道德方面的因素,但根本上還在於違法成本低廉、執法力度不夠大。換言之,紅名單、黑名單,儘管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但真正起作用的仍是黑名單。只有依法給予不法企業以嚴厲的打擊,將其逐出市場,方才能夠保護守法企業、呵護民眾舌尖上的安全。(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