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會監管應走在司法前面

時間:2014-05-28 14:59   來源:京華時報

  在尋求對未成年人犯罪矯治和權益保障中,公權力的介入只是一個環節,缺乏社會力量的參與,其很難及時而靈敏地發現暗藏于家庭、學校和社會某個角落的危險。

  北京市高院昨天發佈2013年度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工作報告。這是全國法院首度將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情況以白皮書的形式向社會公佈,大量的實證數據,顯示出未成年犯罪防治形勢不容樂觀。

  司法是社會的晴雨錶。作為化解糾紛、懲治犯罪的制度性平臺,法院以結果輸出的方式,反射出當前社會的矛盾現狀及治安狀況。未成年人案件的多寡及其特點,不僅反映出司法矯治和社會防範上的偏失,也折射出未成年人生存發展中存在的諸多社會問題。由此可見,北京高院的報告意義重大。

  無論是未成年人犯罪,還是未成年人受到犯罪侵害,某種程度上都是社會問題的結果。司法反饋給社會的各種數據,為我們搜尋社會問題、做好防治工作提供了方向。報告顯示,2013年判處的未成年罪犯中,在校生犯罪率達21.6%,其中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犯罪佔67%。育人的“象牙塔”卻輸送出犯罪人,説明學校針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還存在漏洞。是不是對學生業績關注過度,而忽視了學校人格教育的基本目的?

  再比如,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佔65.3%。這應該與外來務工人員家庭監管不力有關,也再次驗證了家庭教育對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性。“問題少年”現象的背後,往往是“問題家庭”。有數據顯示,離異單親家庭、離異再婚家庭和父母有一方“缺席”的家庭,在未成年犯罪中佔20%左右。這説明,防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決非司法機關一家的事情,更需要系統性思維,以解決案件折射出的社會病灶為根本。

  當然,在尋求對未成年人犯罪矯治和權益保障中,公權力的介入只是一個環節,缺乏社會力量的參與,其很難及時而靈敏地發現暗藏于家庭、學校和社會某個角落的危險。前兩天曝光的朝陽區奶西村少年狂毆事件,也是在網上視頻曝光引起公眾關注後,公安機關才得以介入調查。為此,報告特別提出要建立防止虐童等侵害未成年人行為的“強制報告”制度。這無疑是個很有針對性的建議,需要立法予以確認和完善,對負有報告義務的知情者和監管者設計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這也説明,社會對於未成年人的監管和照顧體系並不完備,諸如國外發達的社會性組織的功能尚未挖掘,家庭、學校、社區等並未形成有效的功能互補。而在缺乏系統性思維和全局性關照的情況下,司法機關註定要背負難以承載的重任。(特約評論員 傅達林 )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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