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列印費” 乃權力尋租縮影

時間:2014-05-26 12:38   來源:長沙晚報

  列印一張A4紙多少錢?一般的列印店只要幾元,五星級酒店收費也不過10元。然而,記者近日在湖北省黃岡市浠水縣民政局附近三家列印店發現,他們列印加上複印一套離婚協議收費160元,算下來列印一張A4紙的價格是50多元。(5月25日《楚天都市報》)

  小小街頭列印店,為何收費這麼高?原來,這是當地民政局“指定”的列印店,同樣被民政局“指定”的還有照相館。無論你結婚也好,離婚也罷,民政局拒絕自帶相關材料,都得去“指定”的街頭門店列印或複印,否則休想辦成事。

  天價複印費之類事情,近年來公眾並不陌生。法院有,醫院也有,民政部門加入可説是見怪不怪。只不過他們下手更狠,列印和複印一份離婚協議居然敢收160元;同時,行為更隱蔽,列印小店與離婚登記處看起來似乎沒有直接的利益瓜葛,可是,如果沒有部門強烈的指向性暗示,誰會去挨宰?顯然,這背後的“利益合謀”就像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

  醫院、高校、檔案館、政府行政部門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服務的提供基於公共倫理,具有顯著的公益性。其中的一些服務是機構法定的義務,如個案中的離婚協議書,應是法定的格式,通過充分的知情權來滿足;也有一些服務,如醫院向病人提供病歷、法院向當事人的代理人提供案卷等,都是公民享有的法定權益,在因特殊規定限制的條件下,由獲取人支付列印的成本雖然合理,但絕不能變成要挾要價的籌碼。

  “天價列印費”折射權力“微腐敗”,與很多的公共服務部門“不給好處不辦事”的思維如出一轍,屬於變相“卡要”,都是一種腐敗行為。之所以類似的問題時有發生,根源還在於公共服務機制中對服務對象的權益缺少剛性保護,小到嚴格規範的收費標準,大到違規收費後的投訴和問責處理,都無據可循。

  天價離婚協議列印費是公共權力尋租的縮影,解決收費問題不能局限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應該著眼于完善公共服務制度設計,尤其是監督制約、投訴問責方面,應將寬泛的服務固化在為民的空間之內,將公權力哪怕是服務過程中的“微權力”也關進制度的籠子。(房清江)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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