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來自基層的新聞,令人感慨。安徽靈璧縣為老人“自費反腐”買單,這件新鮮事,在全國來説都不多見。顯然,這是基層從實際出發進行的創造,值得點讚。
這位老人名叫湯尊,10年前不遺餘力舉報村幹部的貪腐行為。在老人堅持下,當地政府決定成立清賬小組。最終,9名村幹部被扳倒。然而,為了反腐,老人不但花費大量金錢和時間,甚至借債一萬多元。
值得稱許的是,該縣認為“老湯由此花的錢應由政府買單,決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當地還決定由縣信訪局為湯尊墊資反腐一事開一次聽證會,最後聽證會建議村、鄉共同支付湯尊的墊資款。
不僅有理念認識,更有規範行動。地方政府的創舉,令人深思。事實上,從各種規章文件中,鮮有為“自費反腐”買單的規定,頂多只有獎勵舉報人一類的條款。敢於從實際出發,用聽證會聽取民意的方式進行創新,值得稱道。當然,這種創新如果能在當年9名幹部被處理後即成為現實會更顯圓滿。
反腐需要成本。對於很多反腐鬥士來説,往往是拿出身家性命來與貪官鬥。其所耗費的時間、精力、錢財,很難物化衡量,即使補償,又怎麼補償得了?一般情況是,反腐鬥士只要能贏得勝利,便會覺得“值”,對於犧牲的一切不會主張補償,人們也不會為他失去的申請補償。
顯然,這是一個空白地帶。個案解決起來並不難,但作為一個問題,卻有諸多需要破解的難題。該不該政府買單?如何買單?買單行為會引來什麼樣的後果?諸如此類問題,都需要理性研究。
然而,靈璧縣的創舉仍然值得讚賞。他們用一個簡單、明瞭的方式,在這個具體問題上進行了比較完美的解答。其一是認同買單,其二是用聽取民意的方式來決斷。而促使當地政府作出這一舉動的,更多的顯然是來自基層,來自群眾的真實民意。
事實上,對於當地群眾來説,此次反腐就是身邊的事、自己的事。他們都是參與者、見證者。他們看到了反腐的成績,也看到了反腐者的付出。因而他們會樸素地認為,老人“自費反腐”不是為自己,花費不能由老人自己擔。這就是基層群眾內心裏的是非曲直。把握了這個群眾心理,也就讀懂了群眾的期待。
也許,一個地方基層的經驗,其他地方未必能複製。即使可推廣,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靈璧縣用這種行動,完成了一次對社會良心的救贖,也就完成了一次對民心的凝聚。也許,他們很難回答這舉動背後理論和實踐的諸多課題,但他們用實踐進行了有效探索,走出了從零到一的關鍵一步。
神州大地上的很多改革就是這樣搞起來的。我們説,尊重基層群眾的首創精神,靈璧縣的此次創舉,值得尊重,更值得關注。(韋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