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媒體報道了在舟曲泥石流中垮塌的4道大壩被修成了豆腐渣、當地民眾多次向政府部門舉報該工程品質存在問題卻無人解決等內幕。4月22日,舟曲縣政府回應稱:曾針對項目品質問題三次下達“整改通知單”,但施工單位未按要求及時整改落實。在承認項目品質有問題的同時,當地又稱項目“合理合規”,不是形成泥石流的主因。
應該説,面對輿論如潮質疑,當地政府的回應尚算及時,但及時不等於全面,更不等於準確。從相關説辭看,所謂的回應,更像是一場煞費苦心的辯解。比如回應稱,舟曲泥石流發生時,“攔渣壩”尚未完工。而記者現場採訪獲知,4道大壩均已完工,尚未完工的是指三眼峪生態環保項目所配套的種草種樹等綠化工程等,當時樹坑已經挖好。這種有意無意地模糊和隱瞞,具有一定的欺騙性,特別對於不明真相的民眾來説,容易輕信。
當地政府的回應還有一個顯著特點,即欲言又止,且為自己留有餘地。諸如“該工程的建設與泥石流災害無直接關係”“該項目不是形成泥石流災害的主因”,稍微辨析可知,無直接原因不等於無原因,讓人推測有間接原因;不是主因不等於不是原因,讓人懷疑可能是次要原因。這種表述,貌似高明,卻有文過飾非之嫌。
更令人啞然失笑的是,當地政府在“承認項目品質有問題”的同時,卻又稱項目“合理、合規”。這種表達的衝突,打的如意算盤是,責任與我無關,品質出現問題都是施工方的錯,且看其完整表述“項目立項、審批、勘察設計、招投標資料基本齊全,項目合理、合規。”且不説基本齊全等於不齊全,既然合理合規,那麼項目出現了品質問題,政府監管部門能逃脫了干系嗎?同時,當地村民屢次反映,為何未及時合理回應?
當然,不能説當地政府一直裝聾作啞,據稱,他們在災前三次下達過“整改通知單”,但施工單位項目部負責人未按要求及時整改落實。這就奇了怪了,監管部門怎麼就變得如此溫順,施工方不聽,監管部門就聽之任之?如果僅僅發個通知,就認為履行了責任,既是對自身職責的故意淡化,也是對民眾生命的極端蔑視。
近年來,每有突發公共事件出現,奉行鴕鳥思維的政府部門少了;面對輿論質疑,一些政府部門的回應缺乏真誠,他們不是呈現真相,而是抵禦真相;他們在談論事情,而不是事實;他們不是真面提問,而是回避問題。這樣的回應貌似佔領了輿論制高點,卻因處於道德洼地而加重公信力危機。
也許跳脫于當地部門的自説自話自查,由更高層級的部門徹查,真相才不會打折。(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