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公眾普遍認為,這一規劃的發佈,將為我國未來幾年乃至相當長一段時期的城鎮化發展提供了行動指南。不過,綜合近些年來不少地方城鎮化發展的實際與教訓,仍要對各地城鎮化發展預防跑偏保持足夠的警惕。
在不少地方政府的眼裏,城鎮化與發展緊密相關,甚至有些地方有意無意地把城鎮化當成拉動當地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近年來,不少地方的“十二五”規劃或政府工作報告中,都在強調城鎮化對發展的“牽引”作用,並躊躇滿志地提出當地幾年之後的城鎮化目標,有的甚至提出要讓當地的城鎮化率達到90%。這種論調背後的城鎮化發展熱情,會不會在國家層面的城鎮化規劃出臺之後,變得更加激進而無所顧忌?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明確指出,“城鎮化是伴隨工業化發展,非農産業在城鎮集聚、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的自然歷史過程,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既然是“自然歷史過程”和“客觀趨勢”,理應更多地遵循客觀規律,而不能再以“人定勝天”的情懷去左右甚至改變客觀趨勢。近些年來的實踐表明,一些地方無視城鎮化發展的客觀規律,把城鎮化當做發展經濟、突顯政績的抓手,逼迫農民上樓、大搞強制拆遷,在造出“空城”“鬼城”的同時,也帶來不少因強拆而引發的悲劇事件,對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不良影響,更對社會和諧造成傷害,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必須看到,城鎮化發展有“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內在動因。城鎮通過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提高城鄉生産要素的配置效率,推動經濟快速發展,進而帶來社會結構的變革和居民生活水準提升。現實表明,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以2.8%的國土面積集聚了全國18%的人口,創造了36%的GDP,正表明城鎮化的優勢在於集聚效應,而不是簡單化的鋪攤子、造城市。
這些年來,全國“土地城鎮化”大大快於“人口城鎮化”,最近幾年更在加速。2000—2011年,全國城鎮建成區面積增長了76.4%,遠高於城鎮人口50.5%的增長速度,造成大量資源浪費,人口密度偏低,未能發揮出城市的集聚效應,這無疑是對城鎮化發展正確軌道的偏離。
根據規劃精神,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而擺在公眾面前的一個重要事實就是,53%的城鎮化率背後,只有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口城鎮化率,中間這百分之十幾的差距,體現的是大量城鎮人口未能戶籍化,未能享受到改革和城鎮化發展的紅利。這個存量所面臨的種種問題,是制約城鎮化繼續健康發展的“攔路虎”,也是較長時間內很多地方必須下大力氣解決好的重大現實問題。對很多地方而言,城鎮化發展重點,理應是解決這個現實問題,而不是無視這個問題而繼續做大城鎮化率數據,掉入“數字出政績”的窠臼之中。
如今,《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出臺,理應按照這一國家層面的規劃的要求,讓跑偏的城鎮化回歸正軌。只有放棄此前粗放甚至是野蠻的造城老路,走新型城鎮化新路,城鎮化才能真正變成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重大機遇,給廣大進城的居民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俞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