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本就應屬公共服務的一部分,公立醫院的太平間,更不應該承包給公司經營。
親屬去世,本就是悲慟之事,如果有人“趁火打劫”,絕對讓人不齒。但現在北京一些醫院的太平間,幹的正是“趁火打劫”的事。據新京報記者調查,這些被轉包給私人公司的太平間,通過給急救人員“仲介費”等方式搶屍源,再搞一些不明不白的高收費。
中國民間本有“厚葬”傳統,親屬都不太願意在後事處理上斤斤計較。到了太平間,對於一些不清不楚的收費,往往也不好意思較真,最後稀裏糊塗吃了“啞巴虧”。所以喪事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喜事”,屍體成了謀利“源頭”,這既是對死者的不敬,也是對家屬的“二次傷害”。
太平間為搶屍源,動輒給急救人員數千“仲介費”,這不菲的“仲介費”,最後還是要家屬買單。去太平間的“客戶”,因為文化心理等特殊原因,根本沒有足夠話語權,再加上供需資訊不對稱等特性,往往只能被急救人員牽著鼻子走。所以,這種領域的競爭,很可能不會讓“消費者”得利,反而進入惡性迴圈:為了搶資源,給急救人員的“仲介費”越來越高,最後逝者家屬要承擔的費用也會越來越高。
太平間的這種亂象,已經不是新問題。2011年,北京曾出臺國內首部“太平間管理規範”,針對當時就存在亂收費、高收費現象,明確要求太平間在服務區域的醒目位置設置意見箱,“執行公示制度,公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服務程式、工作人員介紹、監督電話等資訊”,接受客戶監督。但如果經營太平間的是私營公司,這個沒有“罰則”的規範,顯然不會有太強的威懾力。
從報道來看,也有管理較嚴格的太平間。比如宣武醫院等八家試點醫院,對太平間統一限價、統一服務標準、統一服務人員資質。這些“統一”所凸顯的是公共服務屬性。殯葬本就應屬公共服務的一部分,公立醫院的太平間,更不應該承包給公司經營。先保證有足夠數量的、定位於公共服務的太平間,其他公司如要搞差異化服務,也要合法透明。(喻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