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更多警察到街頭去

時間:2014-03-17 10:41   來源:長江日報

  日前,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進一步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在此要求下,各地公安機關將增強防控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預見性,突出整體防控、重點管控,提高見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地將警力擺上街面,實行武裝巡邏、動中備勤的常態化。

  這則關於“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消息,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説,最直觀的體驗大概就是將有更多警察走上街頭,尤其是那些人群密集流量大的公共場所,每個人都需要經常置身其中的這些地方,會有更多巡警實時守衛,街頭的公然暴力違法犯罪行為會得到有效震懾與預防。

  身邊隨處有警察,警察有事必管,顯然會給人更多安全感,但這一理念在過去的警務實踐中並未得到相應的重視。從人們日常生活的體驗來看,“偵查”和“破案”似乎一直是公安機關工作的中心和重心,不少案件在走入公眾視野中時,筆墨都聚集在搜尋蛛絲馬跡和調查走訪等技術層面,似乎警察們整天都在忙破案。

  具備紮實的調查偵破能力,當然是警察隊伍的必備職業素養,但只是警務系統工作內容的一部分,不是全部,甚至不應該是首位。偵破工作帶有很強的研究性質,對於承擔著維護社會治安的警務部門來説,將絕大部分精力投入其中存在不夠合理之處。

  高“破案率”固然可喜,但如果僅僅強調刑偵,卻不一定利於實現維護社會治安功能這一根本目標。我們都知道,如果能在暴力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前就能預防,或者在暴力行為正在發生時就得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對於盡可能減少傷害是具有積極作用的,而最終受益的肯定是更大多數的人民群眾。為此,讓更多訓練有素的警察走上街頭巡邏,形成高效嚴密的監控網路,對違法犯罪分子的威懾力是立竿見影的,這在國際上也是具有共識的經驗。

  以香港為例,市民和遊客對警察的印象就要從巡警開始,他們荷槍實彈,每天24小時“三班倒”,從警校畢業的警員一般都要從做巡警開始;而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的美國,在上個世紀90年代就已經意識到,調整警務部門,讓更多警察走上街頭巡邏,就能取得很好的預防犯罪效果,部分地區甚至有80%的警官走上了街頭。

  如果把一門心思撲在偵破上,其主線思路其實是“事後”補救,老百姓在街上看不到幾個警察,一旦有突發事件報警還需焦急等待警車到來。不在現場衝鋒陷陣,卻在案發後姍姍來遲,已經被證明並不是維護社會治安最高效的方式。

  只是,這種“非最佳”方式在警務系統內部的認識上卻很有市場,專攻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在警察隊伍中也是頗具分量的工種,除了對“不平凡”的嚮往以外,偵破工作在系統內考核上優勢顯著,也是警察熱衷於成為“神探”的因素。但是,比起遠離普通人視線的警界精英,就在人們身邊默默巡邏的警察,才是最讓人安心的存在。

  在警務系統裏,如果説出警、偵破就被認為是去現場,那麼,直接走上街頭巡邏,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一線。在警力資源的分配上,理應向街頭巡警做出合理的傾斜,讓老百姓看得到警察,找得到安全感。 李杏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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