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欲監督別人得先正己

時間:2014-02-27 13:37   來源:新京報

  在網路時代,監督技術門檻被拉低,公眾“扒糞”能力增強,“監督者也會被監督”已成現實。對公眾人物來説,更是如此。

  對地産界大腕、微博大咖潘石屹而言,“上頭條”大概不是難事;但這次登上熱門話題榜,或許是他“無心插柳”。事情緣起于2月25日晚7時許,他發微博稱,自己在機場高速收費處拍照,不料卻被首發集團保安制止,稱“公司有規定,不允許拍照”,並聲稱要喊警察來抓人,幸虧“拿出了一證書,證書救了我”。

  微博有圖有“真相”,情節很懸很跌宕。潘石屹曝光此事,究其意圖,也許是想揭露保安的“蠻橫阻攔”,抑或是在微博“紀紀實”。但現實劇情,似乎並未完全按他預想的節奏演繹:該微博發出後,確實在輿論湖面激起一陣波瀾,但網民的矛頭所指,更多的是指向潘石屹的所為,而非保安“側漏霸氣”。比如有網友質疑的,潘石屹座駕是大排量汽車,在霧霾天裏出行,究竟是出於治霾目的,還是滿足攝影愛好?

  備受質疑的,還有潘石屹的“亮‘證’自救”。從微博內容看,潘似乎為此感到慶倖。可令他始料未及的是,許多網民對這“證”是什麼證很好奇,還追問道:違規停車了,就拿證來唬人,是否在耍特權?這是從麻煩中迅速抽身的機靈,還是刷“特權存在感”的途徑?

  而昨日,首發集團方面回應,潘石屹亮出的證件是北京市人大代表證,還透露了幾點細節:發現潘石屹違規停車後,保安上前詢問情況,潘自稱要拍霧霾下的收費站,而並非要求“不準拍照”;他能脫身,不是證件起了作用,而是離開速度快,所以未予追究。若這得以證實,那潘石屹所述的“拍照遭制止”,無疑是轉移問題;而“證書救了我”,也有博同情之嫌。

  毫無疑問,無論是作為市人大代表,還是作為公民,潘石屹呼籲環保、助力治污,都是其權利所繫;在霧霾天氣裏“起而行之”,發揮名人帶動作用,也體現出積極的責任擔當。但應看到,監督者沒有被免於監督的權利,其監督行為也在循法、理性軌道上運作,經得起公眾打量與法規審視。

  尤其是在網路時代,監督技術門檻被拉低,公眾“扒糞”能力增強,“監督者也會被監督”已成現實。對公眾人物來説,更是如此:他們可以行使監督權,但在聚光燈下,他們的品行瑕疵也容易被發現,進而遭到指斥。

  潘石屹身陷“監督與被監督”的輿情困境,就是有力佐證:公眾不會因其“監督善意”,就忽略他監督時的行為失當。在監督鏈上,你我都兼“主體”“客體”于一身,誰也不能挂起免字牌。之於我們,也該以此為鏡鑒:別光陷入監督者的“虛妄優越感”中,而忘了其“另一面”,也即遵紀守法,承受被監督之責。(佘宗明)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