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用是否創造了起點公平、維護了過程公平與縮小了結果不公平作為衡量社保改革的尺規,維護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守的底線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決定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這一條意義重大,標誌著社保制度將從長期的試驗性改革狀態過渡到成熟、定型發展的新階段。新時期的使命將是對現行制度全面優化,在鞏固普惠性、提升互濟性的基礎上,促進公平性和可持續性,真正為全體人民提供穩定的民生預期,始終維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今天,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歷史性進步。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已成為普惠性制度安排,社會救助基本覆蓋城鄉,保障性住房建設大規模推進,殘疾人與老年人福利事業亦進入大發展時期。然而,必須看到,這一制度還處於地區分割、城鄉分割、群體分割、體制內與體制外分割的欠成熟狀態,存在著公平性不足、可持續性尚不確定等缺陷,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人們的焦慮,也在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地區協同發展與城鄉統籌發展上拖了後腿。因此,新時期的社會保障改革面臨的形勢更加複雜,改革任務也更加繁重。
要建立更加公平與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牢固樹立公平的價值取向。沒有公平就沒有現代社會保障制度,也不可能有成熟的市場經濟與安定祥和的社會發展局面。因此,應當用是否“創造了起點公平”、“維護了過程公平”與“縮小了結果不公平”,作為衡量社保改革的尺規,維護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守的底線。還必須保持制度發展的理性,只有建立在主體各方合理分擔責任、群體之間互助共濟、代際負擔相對均衡基礎之上的社會保障制度,才能確保國民福利穩步增長並實現可持續發展。
做好頂層設計是建立更加公平與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關鍵。以往社保改革採取的方式主要是自下而上、試點先行、單項推進,強調的是地方創新,這確實激發了基層改革的積極性與首創性,但也造成了同一制度不同模式的局面。制度一旦缺乏統一性,必然對公平性、互濟性造成損害。因此,需要進行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統籌考慮這一制度體系內各系統、項目間的協同發展,全面優化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結構,逐步均衡主體各方責任分擔並走向穩定,等等。科學的頂層設計是確保社會保障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依據。
建立更加公平與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需要完成好五大核心任務:一是全面優化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包括儘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儘快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促使農民養老保險從福利型向社會保險型轉化,等等。二是儘快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提高醫保的統籌層次,實現統一管理。三是加快實現社會救助城鄉一體化,同步優化救助制度,嚴密規範制度運作。四是在政府主導下充分調動社會各界與市場主體的力量,全面推進養老服務、殘疾人服務、兒童服務事業大發展。五是同步推進相關改革,包括明晰政府責任邊界及中央與地方責權劃分、細化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合理配置公共財政資源、適時調整人口政策,等等。
社會保障攸關全民福祉和國家長治久安,也是化解社會矛盾、實現全民共用國家發展成果的基本制度保障,更是實現我國經濟發展轉型、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前提。當然,要完成促進公平性、保障可持續性的任務,不僅需要智慧與魄力,還特別需要注入理性。(鄭功成/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