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沒有經歷過貧困與絕望的人,似乎沒有足夠的資格談論它。但是,當面對最近幾起新聞事件時,那些主人公的不幸和無力,給人深深的觸動,覺得不得不説些什麼。
不久前,河南省鹿邑縣法院,武文英涉嫌故意殺人被審。去年二月,她把農藥瓶遞給腦癱雙胞胎兒子,致二子死亡。這起案件看似荒唐無理,實則悲慘至極。
或許有人會問,不是有農村低保嗎?不是有殘疾人救助嗎?沒錯,確實有。但是兄弟倆每月共60元的低保,對這個家庭來講,杯水車薪。當地殘聯曾實施過貧困殘疾兒童康復項目,卻因殘聯未了解到相關情況,這對文化程度較低的夫婦也沒有提出申請,而未能接受救助。
被貧困逼入絕境的武文英,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確實不可取。但不得不説,造成這一悲劇的根源,是當地社會救助工作的失職。且不談社會救助制度是否完善,有了制度卻沒有落實,就如同將制度開啟了隱身模式,看不見摸不著,現實意義更是無從談起。
為什麼社會救助制度打通“最後一公里”就這麼難?當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坐在辦公室的時間,比走在基層尤其是偏遠山區的時間多,當村委會幹部、鄉鎮幹部不拿扶貧幫困當回事,不積極幫忙牽線搭橋,那麼落實社會救助,只能靠貧困者自己申請,主動“送到府”。但是在農村,那些最需要救助的人,往往文化知識水準偏低,對國家政策知之甚少,不知道該去哪申請救助,也不知道該怎麼申請,於是社會救助對他們而言,就成了遙不可及的夢。
與武文英相比,北京“井底人”王秀青可以説是幸運的。最新消息,北京某高校願為他提供月薪3000元以上的工作以及食宿。他終於如願以償,在城市有了一份能養活家人、供得起孩子讀書的穩定工作,並且再也不用住在井下。甚至還有很多熱心人,送來錢物,並資助孩子學費。
但必須要説,這樣的幸運始於被輿論關注以後。實際上,那些常年住在橋洞、路邊的打工者和流浪漢,又有多少人關懷過他們的困難與需求?社會救助,並不僅僅包括低保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還應當包括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以及更多人性化的救助手段。
事實上,“王秀青”們是當前社會救助工作的一個空白點。很多進城務工者,和王秀青一樣,靠一雙手自力更生,雖收入微薄,仍拼命努力,只為了改變自己和下一代的命運。他們並不符合低保的要求,但生活非常貧苦,甚至連遮風擋雨的住所都沒有。他們需要的救助,不是幾百元的救濟金,而是一份穩定的工作機會、一套完善的保障制度。因此,社會救助應當從“授之以魚”邁向“授之以漁”,不僅給予貧困者最低生活保障,更能適時伸出手拉一把那些自強不息努力脫貧的人,幫助他們找到生活的希望和尊嚴。
讓社會救助更給力,各地民政部門能做的還有很多。可能有的人是因學致貧,那麼能不能與教育部門聯合,為讀書的寒門學子提供更多獎助學金?有的人是因病致貧,那麼能不能與醫療單位聯手,為病患減免更多醫療費用?有的人是超生致貧,那麼能不能與計生部門協商,以更為合理、人性化的方式繳納社會撫養費?有的人是失業致貧,那麼能不能動員社會力量,向企業徵集更多就業機會?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想到”的前提,是走到弱勢群體中去,親眼看看他們的生活,親耳聽聽他們的心願,親身感受他們的艱難。
社會救助,是一張兜住困難群體基本生活的安全網。在這張網裏,不僅應有衣食冷暖、就業教育、醫療住房,更應有人格尊嚴和社會公平。期待社會救助制度更加健全,期待救助制度落實更加給力,這是萬千百姓的共同心願。(朱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