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戰線拉得長、攤子大、主題疊加、佈局分散,雨污分流等重大決策沒有充分聽取基層群眾意見、沒有嚴格執行決策程式……日前,在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南京市政府黨組暢所欲言地開展了自我批評。而在此之前,因為季建業落馬,南京已經全面叫停“季建業時代”遺留雨污分流工程。(11月20日《南京日報》)
季建業落馬才兩三天,南京滿街正在施工的雨污分流工地就已大部分停工。一個市長對於一座城市的決定性影響,正如其落馬之後“人走政息”的速度一樣驚人。南京的雨污分流工程,既可以解釋成民生工程,也可以解讀為勞民傷財——兩者的區別就在於,有沒有尊重民意,有沒有嚴格程式,有沒有科學發展。
如果某個官員心血來潮一拍大腿,就足以畫下一番“宏偉藍圖”,其他人連參與討論的資格都沒有,那麼,除非這個官員能掐會算是個神人,否則不出問題的概率幾乎為零。在季建業落馬之後,南京市政府部門反思“沒有充分聽取基層群眾意見、沒有嚴格執行決策程式”,態度或許是誠懇的,但是,如果季建業沒有落馬,誰還敢説這樣的話?
在貪官落馬之後“暢所欲言”地批評總是簡單的,難的是貪官在位之時,就能有民意和程式方面的嚴格約束,阻止其一意孤行幹壞事。如果在雨污分流工程決策之初,就有民意和程式方面的約束,讓季建業搞的一言堂無法得逞,是不是就不會有今天的爛攤子?季建業落馬之後,我們都知道他沒有聽取民意、沒有執行程式,可是,這些問題在當初其實就是存在的,只不過制衡的制度蕩然無存,讓錯的也被當成對的。
所以,真正重要的是,我們該拿什麼,讓在位的“季建業”們也不得不充分聽取民意。或許,如果制衡制度足夠完善,“季建業”們就搞不成大權獨攬,既對社會不會造成偌大損失,對他自身墮落也是一種挽救。從這個意義上,完善的權力制衡、防腐制度和決策程式,保護的不只是公共利益,也包括那些忘乎所以的官員本身。
不得不承認,現實生活中,政府決策不尊重民意、不執行程式的,絕不只是季建業主推的雨污分流工程。比如,同日《檢察日報》的報道:最近幾天,河北保定、甘肅蘭州因為單雙號限行受到廣泛關注。限行應當由誰來決定?又應通過什麼程式?開個會就決定,是不是太隨意了?試問,這些地方做出單雙號限行的決定,尊重民意了嗎?遵照程式了嗎?所謂開會決定,是否仍舊是唯主要領導意志是從?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事後反思“沒有充分聽取基層群眾意見、沒有嚴格執行決策程式”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在事前和事中尊重民意、嚴格程式,真正實現“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同時“讓人民監督權力”。只有權力被關進制度籠子,“季建業”們才沒機會胡作非為。(斯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