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權威部門獲悉,國家對各省市不再搞全國範圍的信訪排名、通報,取而代之的將是中央與地方、上級與下級之間的“點對點”通報制度,並通過信訪約談制度對地方工作進行監督。(《新京報》11月11日)
前不久多地信訪系統官員透露,自今年3月至今,暫未收到國家信訪局關於各省(區、市)“非正常陳情”人次數的排名錶,這被坊間解讀為國家將取消信訪排名。從上述報道可知,國家全面取消信訪排名已是板上釘釘了。
作為信訪工作中的一項制度安排,信訪排名脫胎于2005年5月1日修訂生效的《信訪條例》,其初衷本是為了加強各級人民政府的信訪工作責任制,但由於在相關規定中有這樣的表述:“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各地政府在實際操作中,將排名錶的先後作為對黨政幹部政績考核的指標之一。此後,這一指標又逐步異化為“各級黨政領導成為信訪責任人,其管轄的區域內訪民進京陳情次數與黨政領導的升遷直接掛鉤”。結果,導致一系列“截訪”、“抓訪”等違法行為,反而加劇了信訪矛盾。
全面、永久取消信訪排名乃人心所向和大勢所趨,接下來的課題是,如何釋放取消信訪排名後的正能量。取消信訪排名後,各地政府和各級幹部猶如卸下了千斤重擔,他們可以把原來用在“截訪”、“抓訪”等事項上的時間、精力和才幹(地方政府還耗費相當財力),花費在信訪工作的其他環節。對此,中央有關部門提出了新思路,即“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矛盾化解前置,避免更多矛盾涌入信訪。
這一新思路無疑是正確的,歷經半個世紀檢驗的“楓橋經驗”也證明,只有走群眾路線、貫徹依法治國和改善政府職能,才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把社會矛盾解決在基層。從上月11日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等聯合召開的紀念毛澤東批示“楓橋經驗”50週年大會上獲悉,中央有意在全國推廣“楓橋經驗”,化解基層矛盾。
由於楓橋就在筆者所工作的紹興附近,曾多次去過,親眼見證了楓橋優良的治安環境,因而有個問題始終揮之不去:“楓橋經驗”為何能歷久彌新?答案就是它“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楓橋經驗”中給人印象最深的是“三送”活動:送法律到家、送服務到家、送平安到家——法律送到了家,就能做到預警在先;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即便問題發生了,也有了化解的依據和準繩。
新時期的“楓橋經驗”很好地回答了“取消信訪排名”後,如何保障訪民權益,解決“信訪不信法”、“信權力不信法”、“信關係不信法”等突出問題,為各地政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信訪問題提供了新思路。這便是筆者希望取消信訪排名後能得到釋放的正能量。(王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