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揚子晚報》報道,13日晚離婚回京的王菲在返回住所路上,遭遇記者們圍追堵截,王菲座駕被兩度逼停,雙方平均時速達130km小時。但當相關視頻被媒體作為“獨家新聞”放上網後,卻引發了網友憤怒的責罵聲,也引發眾多媒體人如何做到“有職業有道德”的反省。南京交管人士稱,這一逼停過程中至少涉及兩種違法行為。
機場高速的最高限速是每小時120公里,媒體採訪車卻“飛”到了每小時130公里,明顯將新聞需要超越到了守法之上。此外,下雨天,王菲的車走的是一條泥濘路,高速行駛和突然剎車很容易發生撞車和追尾事故,況且路上還有其他的車輛。這那是什麼“獨家新聞”,簡直就是“新聞暴力”:只有新聞,沒有遵紀守法;只有狂野的獨家意識,沒有最起碼的悲憫情懷;只有新聞暴力學,沒有媒體人最不可或缺的職業道德和良知。
新聞可以追求時效性、獨家效應,但這種“追求”應該持之有度,絕不是將自己扔到邊界丟失、急功近利的野蠻荒地,更不能將媒體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應該堅守的人文精神,統統踩到腳底。否則,只會導致“災難性新聞”,給他人帶來巨大的傷害甚至生命危險。戴安娜和男友多迪在巴黎遭遇車禍殞命,法庭陪審團判決認為,主要原因為戴安娜所乘車輛的司機和“狗仔隊”的不當行為。這種血的教訓應該引起一些媒體人的警醒。
媒體的良知之一,就是“盡力體會當事者的感情”、“尊重採訪對象”。有媒體從業人員認為,“我不認為新聞記者的報道權、讀者的知情權,理所當然地淩駕於被拍攝者之上”,“如果僅僅考慮照片本身的新聞價值,而不考慮那些已經受到傷害的人的感受,本身就是對新聞攝影職業的玷污”。誠如斯言。在新聞娛樂化大行其道的當下,新聞不能走向娛樂化、惡俗化。好新聞不僅需要飽滿的激情、漂亮的文字,更要有俯仰天地的開闊境界、悲天憫人的人文情懷、開拓善美的職業精神、發自內心的尊重和體恤意識。這樣的新聞才為我們所需,這樣的媒體人才能贏得社會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