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儘管,燃放煙花導致北京空氣污染嚴重,但是,還有市民戴著口罩燃放煙花。(《北京晚報》2月11日)
這是怎樣一種公民意識呢?你説他不知道燃放煙花會製造污染吧,他完全知道,甚至還做好了防護措施,可為什麼就不能從自己做起,減少污染呢?
如果每個公民都以這種態度,對待自身製造污染的行為,那麼,要讓環境好轉,是十分困難的。事實上,我國近年來空氣污染越來越嚴重,也是因為制污者都在給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比如,在田間將秸稈焚燒可以使土地變得肥沃,而且就收割季節焚燒,不是天天燒,對空氣污染有影響,也“影響有限”;還比如,工廠要解決那麼多人的就業,只有低成本經營,根本沒資金完善排污系統等等。説到底,利益是自己的、眼前的,污染則是他人的、不重要的。
很難想像,一個戴著口罩燃放煙花者説自己有高度的環保意識。而遺憾的是,現實之中,有太多這樣的人。他們其實渴望一個有清新空氣的環境(所以才戴口罩防污染),也在關注PM2.5,可是,卻不認為減少污染,自己也有責任。這會讓環境治理陷入無解的惡性迴圈——大家都埋怨環境糟糕,可卻都認為是別人的責任,與自己無關:隨手扔塑膠袋的抱怨路上開車的,開私車的指責開公車的,開公車的説賣油的,賣油的瞄準了制訂標準的……
要讓我們生活的環境變好,需要政府、企業、每個公民個體各司其職,其中,公民意識的覺醒,最為重要。一方面,每個公民不能坐等環境的改變,而應該從改變自己做起;另一方面,只有公民意識真正增強,才會做好自己,同時監督他人和政府,推動政府改革、完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轉變經營方式。(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