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月22日新華社報道,為了不再讓群眾“見幹部難”,浙江省今年將在全省鄉鎮推行鄉鎮幹部“住夜”制度,要求每天都有鄉鎮幹部在鄉鎮“住夜”,並切實了解群眾情況和解決群眾需求。“住夜”制度要求每位鄉鎮幹部原則上每週在鄉鎮住夜至少1個晚上,每天有1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住夜值班,並結合實際開展夜學、夜訪、夜談活動。
群眾不認識“鄉長”,不認識政府幹部,有難事不知道找誰解決,有矛盾糾紛無人管,這著實當令某些地方政府汗顏及反思。説得嚴重一些,群眾的困難無人反映,無渠道暢通,政府幹部的“知名度”不高,政府工作推進的影響力不大,那是政府的不作為,甚至可以稱之為“瀆職”。對此,必須高度重視,以更加負責的態度推進群眾工作的深入開展。
幹部的形象問題,其實也是一種黨風問題,是一種政風問題。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説,現在存在幹部作風狀況與人民群眾要求不適應的情況。特別是有的鄉鎮幹部作風不實,不深入基層聯繫群眾,當“走讀生”,做“郵遞員”,影響了鄉鎮幹部形象——可以説,基於整治的立場出臺鄉鎮幹部“住夜”制度,實在很有必要。
鄉鎮幹部“住夜”更須“住心”。制度的建立健全並不難,難就難在制度的執行力得到充分的體現——因此,在為鄉鎮幹部“住夜”制度擊掌稱好的同時,我們更期待的是制度的落實到位,期待的是廣大領導幹部能夠親身實踐,將“住夜”制度化為密切聯繫群眾的橋梁,化為幫助群眾解決實際難題的平臺,化為推動政府公信力樹立的窗口,化為政府工作“住進”民心的實在行動。只有行動,只有效果,只有民眾心悅誠服的滿意,才能夠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鄉鎮幹部“住夜”制給我們更多地方以啟示。讓領導幹部保持與群眾的血肉聯繫,必須真正俯下身段,與群眾打成一片,傾聽群眾的呼聲,解決群眾的難題,為群眾辦真正的實事,在類似于“住夜”制度的可行推動下,“住心”才能夠使政府工作紮實推進,才能夠使政府工作更深得民心,才能夠使政府工作贏得群眾的廣泛支援與歡迎。(陳誼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