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軌道交通公司6次承諾完工6次食言。軌道公司建設工期一再拖延,“還路於民”的承諾屢屢失信,給工程沿線企業商戶造成巨大損失,給市民出行造成嚴重困擾。記者的現場調查顯示,承諾如期“還路於民”的地鐵站點大多沒有按期完工,且拖工的時間都在一年以上。當年高調豎起的“倒計時牌”如今難覓蹤影。(11月30日《大河報》)
什麼是“承諾”?百度百科如是解釋:“人與人之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説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話,一般是可以實現的。對某項事務答應照辦。”不由得苦笑。“一般”是可以實現的,那麼“二般”呢?事實證明,現如今比較“二”的人和單位還真不少。“6次承諾完工6次食言”的做法就很“二”。言而無信、不知其可,老百姓有句俗話説得很犀利:説了不做,不如放屁。
由此想到當今社會上流行的“中國式承諾”。某地交警承諾不看淫穢錄影;河南漯河發起“十萬黨員公開承諾”動員大會,有的黨員幹部甚至把“倡導節能降耗,堅持早、晚步行上下班”當作了承諾內容……如果連這些東西都需要宣誓、需要承諾,要法律法規和道德底線何用呢?並且,這些承諾最後又兌現了多少?那些當初信誓旦旦宣稱要“步行上下班”的黨員幹部,你堅持了多久?現在還在繼續步行嗎?
風聲雨聲承諾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忽悠。這樣一幅篡改的對聯或許有點誇張,但卻也折射出當今社會特別是某些有職有權者,熱衷於“承諾秀”卻往往失信於民的無奈現實。6次承諾完工6次食言,多厚的臉皮才能創造這樣的紀錄?你還讓老百姓怎麼相信你?連最基本的誠信都沒有,地鐵建設的管理和品質能讓人放心嗎?據媒體報道,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工地還存在拖欠工資、工程款,擲鉅款買豪宅等問題。由此看來,“中國式承諾”的背後往往還隱藏著諸多“中國式問題”,理應引起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足夠警惕。(喬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