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王先生8月17日手機上突然連續接到394條進賬提醒短信。不到90分鐘,共進賬1700多萬元。18日上午,王先生起床一開手機,發現又收到近400條錢被“轉出”的短信,1700萬元又被轉走了。銀行稱可能是系統出了問題,已向領導彙報。(9月19日《城市信報》)
看著銀行卡裏不斷增長的數字,大概誰都有心臟狂跳的刺激,而1700萬的鉅款,並不像“天上掉餡餅”那般有意外喜悅的快感,還伴隨著慾望與底線考驗的不安與躁動,稍有不慎,意志薄弱,貪慾一現,便會跌入“許霆案”一樣的境地,道德上的迷失,等待著的卻是法律的嚴懲。
令人欣慰的是鄭州的王先生經受住了考驗,如若他在查詢賬戶後的第一時間將鉅款挪用,不知道將是如何的結果。銀行系統失誤,誘發犯罪儲戶埋單,不對稱的風險或許就成了不能承受之重。所以,銀行卡狂漲的鉅款,並不是“餡餅”,而是十足的陷阱。銀行系統的失誤,其實也是銀行的擾民行為。
然而,耐人尋味的是,王先生向銀行查詢之時,先向櫃檯人員解釋了情況,對方讓他撥打銀行的客服熱線反映;而客服人員告訴他,這種事應該諮詢當初開辦賬戶的銀行網點。想還錢居然被推來推去,仿佛打錯了款倒成了王先生自己的事。
更令人不解的是,接下來銀行沒有與王先生核實,沒有溝通,便擅自從王先生的賬戶裏將錢依次轉走。儘管讓王先生還走不屬於自己的錢,對於王先生來説是義務與本分。但是,既然是個人賬戶,如同放錯物品的倉庫,怎麼著也要跟主人打個招呼,更何況,又如何確保不把原本屬於王先生個人正常往來的資金一同退回呢?
這裡面,既有對儲戶是否尊重的問題,更有儲戶權益的保障問題。儲戶與銀行之間,屬於合同關係,個人賬戶的進出,銀行履行的只是渠道的操作,前提必須是儲戶的授權。未經溝通,銀行私自退款首先就有侵權的嫌疑。由此,不免讓人産生個人賬戶安全性的質疑。事實上,類似的事件並非沒有先例。比如,前不久武漢一家銀行,為找到櫃檯錯給400元的儲戶,居然凍結其賬戶。
鉅款“到此一遊”, 一進一轉之間,銀行未留下一絲歉意,卻留下了銀行的無禮與傲慢,800條短信,見證了銀行用錯誤方式“埋單”失誤操作的印跡。事實上,個案處理需要的僅僅只是溝通的一個電話,給王先生道個歉,請他同意退款即可。能夠做的而不去做,連自己出錯都可以這麼牛,足以説明眼裏全然沒有儲戶權益的意識,潛含著銀行利益淩駕一切利益之上的蠻霸邏輯,説到底終究是服務理念的缺失。 (木須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