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服務不能積聚負能量

時間:2012-09-17 16:00   來源:檢察日報

  漢口居民呂婆婆反映,1987年她辦了一張存摺,用到1993年時上面還有75.98元餘額。去年這張存摺被找到,但她想取出存摺上面的錢,卻並不那麼順利。15日,呂婆婆來到銀行。銀行工作人員記錄相關資訊後介紹,呂婆婆當年的賬戶金額不足300元。從2005年9月21日起,該行對不足300元的小額賬戶收取儲蓄管理費,每年12元。呂婆婆的賬戶餘款一年利息可能不到12元,算下來,呂婆婆還可能倒欠銀行的錢。不過,存摺上現在到底有多少錢,他們將調取資料核查,預計一週內可以給呂婆婆答覆(9月16日《楚天都市報》)。 

  儘管小額賬戶管理費早在2005年有的銀行開始徵收,2011年已經被明令禁止。但是,這一幕情景的出現還是觸動了人們敏感的神經,仍然難以消除人們心頭的疑慮。 

  誰也不能否認,小額賬戶管理費涉及銀行與儲戶之間合同內容的重大改變,可是銀行單方面決定有效嗎?能夠溯及既往嗎?對類似呂婆婆的儲戶們公平嗎?如此決定,誠信何在? 

  在收取六年之後,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等發佈《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從2011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小額賬戶管理費等數十余項服務收費。據此,是否可以得出已經收取的小額賬戶管理費合理的結論呢?人們依舊茫然。 

  作為服務提供者的銀行,需要反思:你的客戶信任你嗎?你知道不得已的選擇是多麼無奈嗎? 

  此刻,不禁想起前幾日的一則消息: 

  9月7日晚上,丁先生到南京中央路河路道附近一銀行自助區存款,因操作失誤,1萬元被機器吞了,當即聯繫銀行工作人員,被告之要等兩個工作日才能處理好。可他心裏不踏實,報警求助也無果,便想出一招,換個電話致電客服,假稱機器多吐3000元,5分鐘後客服便趕到了。給出的解釋是,吞了客戶的錢,這錢在機器裏還是安全的,但機器多吐了錢,就會影響現金安全。 

  銀行究竟是對客戶更為負責,充分替客戶著想,還是更擔心自身利益損失?簡單對比,一目了然。 

  按照工作人員的解釋,銀行的機器吞了客戶的錢是安全的,消費者信嗎?機器多吐了錢就不安全,一定會嗎? 

  在法律層面,儲戶和銀行是服務合同的平等主體,各自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任何時候,銀行都不應該僅以自我利益為出發點,不考慮客戶的利益和心理感受,而憑藉行業優勢,在服務方面大打折扣,甚至謀取不義之利。 

  否則,長此以往,就容易産生麻痹思想,進而無視服務對象的合理訴求,導致不良資訊不斷疊加,對於銀行業而言,久而久之,就會積聚成一股極大的負能量,最終必將嚴重影響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選擇。 

  高品質的服務能夠影響和培養高素質的客戶,能夠營造良好的金融服務空間和秩序,有利於推動形成良好的信任關係。銀行業有責任也有義務以良好的服務形象,讓客戶感受到誠信的力量,從而促使社會公眾進一步增強誠信意識,增強凝聚力,提升競爭力。 

  銀行服務要想贏得客戶信任,不妨從最基礎的地方一點點紮實做起。(張建升)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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