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煙標價或實際零售價不得超過1000元一條或100元一包;連續3次以上違規的,湖南省長沙市煙草部門可取消該零售戶捲煙統一貨源供應……9月9日,長沙市物價局、長沙市煙草專賣局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加強捲煙市場價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捲煙零售戶所經營的捲煙控制在合理價位。(9月13日《法制日報》)
且不議給每條“天價煙”的售價設置一個“千元門檻”,是不是就可稱得上是“合理價位”了;但在當前各地“天價煙”開價你追我趕、虛火旺盛的語境下,長沙市有關部門的細化規則、拉低“天價”,即使還是顯得有點揚湯止沸,卻也不失為一種“內病外治”的有益嘗試。
沒有最貴、只有更貴的“天價煙”,何以一直飽受非議?其中的重要緣由,乃是並非為了滿足普通消費者的真實需求,而往往是瞄準了禮品賄賂和公款消費的灰色市場。儘管有人很快提出異議,湖南長沙的“限價售煙”,只是管住了銷售價格,卻對出廠定價不聞不問;或稱“天價消費品”也是一種自由選擇,如此強行“壓價”,有悖于市場經濟的內在發展規律。但我還是認為,煙草製品畢竟是一種特殊商品,相比于其他的“天價商品”,把“天價煙”的虛火壓一壓,讓其相對表現得接一點兒“地氣”,其實並沒多大不妥。
是的,煙草企業的“天價衝動”不止,“三公消費”的透明監督不夠,或者説奢靡享受的反腐敏感不強,無疑都是“天價煙”虛火不斷躥升的真正“內病”。而且,就算沒有了“天價煙”的競奢爭侈,那些“天價表”、“天價茶”、“天價鞋”等等的替代載體,同樣有可能擔當“重任”、用於“攻關”。可這不等於説,湖南長沙的“限價售煙”,純粹便是可有可無的揚湯止沸了——想想此前國家煙草專賣局早就統一部署,要求著力整治“天價煙”,以及重慶、南京等地也曾頗顯低調地發佈通知,我看就足以襯出“長沙禁售”的真管真治了。
如此説來,像長沙那樣,制訂嚴格措施,設定明確價格,由表及裏、由易而難,對“天價煙”虛火先來一番“內病外治”,就不是玩弄虛假把戲,也值得外界支援鼓勵。道理很是簡單,倘若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和地方見賢思齊,敢於這樣真刀真槍地“限價售煙”,至少那些每條售價跨過“千元門檻”的“天價豪煙”,就只能迅速消失遁形,或是無奈“降尊紆貴”。
不必諱言,“天價煙”虛火的久旺不消,恰恰也從一個角度揭示了“社會控煙”的底氣不強、重視不足。因為,“天價煙”的享受者,只能是那些非富即貴的狹窄群體;而公眾又豈會聯想不到,當一些掌權公僕,還在直接間接地充當著“天價煙”的推波助瀾者時,別説乾脆禁止生産“天價煙”了,就是指望學一學“長沙限價”,恐怕也是殊為不易的期待。(司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