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山陽縣公路管理段的24人,確實蓋了106間辦公室,3516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正在裝修的房間都十分寬敞,主要領導的辦公室還要做成套間(8月15日《華商報》)。如果要問這個問題,今後24人還會再蓋106間辦公室嗎?那就先要説説,現在這山陽縣公路段的24人,該不該蓋106間辦公室。
首先是24個人,用得著106間辦公室嗎?“十分寬敞”的房子,平均一人四間多,就算拖家帶口,恐怕連孫子輩都可以住了。公路段的領導卻稱這是“超前建設”,難道該把兒孫們的需要,都“超前”地考慮進去?
其實,這個公路段的老辦公樓還在,但已挂上“交通賓館”的牌子。按常理,新樓未啟用,那24個人就該在這舊樓裏辦公。剩下辦賓館的房子,居然還有30多間,足見那舊樓已經夠大;賓館標準間的房價每天110元,足見那舊樓的狀況還相當不錯。有這樣的舊樓在,還有什麼必要再蓋新樓?
偏偏是這根本就不需蓋的新樓,“建設、使用、招標”,居然都能按“正規操作程式”進行,居然能經過“城建、國土、環保、消防等部門綜合審批”,680萬元的投資,居然能足額撥付、配套到位……不知這一個個的審批依據到底是什麼?
要説依據,就得看看國家發改委2009年1月公佈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明明白白地寫著: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照此説來,這棟辦公樓,超標15倍以上;如果算上舊樓,遠不止這個數。真想不明白:究竟是這個“標準”在戲弄諸多的審批部門,還是那些審批部門在戲弄這個“標準”?
能想明白的,有這樣兩點:一是機關辦公樓普遍超標,所謂“標準”,純屬一紙空文。既然你超標,我超標,大家都超標;説到“正規操作程式”,自然也就你符合,我符合,大家符合。二是有不少機關幹部,多年在吃這超標房産的紅利,不僅能拖家帶口免費地住,而且還能分一杯房産租賃的羹。既然你如此,我如此,自然大家都能如此;既然過去如此,現在如此,自然今後也能如此。
如此説來,24人還會再蓋106間辦公室嗎?估計會。類似的超標辦公樓,沒有最超,只有更超。就算山陽縣公路管理段的這辦公樓被曝了光,也不過是飛下的樹葉,砸到了頭:無論是規劃者、建設者,還是審批者,估計都會很淡定,誰都未必會被問什麼責。建了的也就建了,建著的繼續建著,要建的還會再建。因為從來就沒有嚴肅問責的先例。所以,如果不能有效地來個下不為例,這24人蓋106間辦公室的事,不會是第一起,只怕也不會是最後一起。不信,咱們走著瞧。(慕毅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