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為何是麻將高手?

時間:2012-08-09 15:50   來源:廣州日報

  近日,雲南麗江古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局原局長趙桂強因受賄一審獲刑13年。檢方指控趙桂強自2005年7月以來,收受賄賂50萬元,家中有160萬元無法説清來源。對此,趙桂強上訴辯稱,對指控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有意見,自己光打麻將就贏了30萬元,其他財産也説得清楚。(8月7日新民網)

  局長在工作之餘,輕輕鬆鬆地打打麻將,玩兒似的,五六年時間,就能贏得30萬元,平均每年就能贏五六萬元,比起其工資收入還要高,看來此局長真是一個麻將高手。既然有如此高的牌技,何不棄官一心一意打麻將?那樣可能還會贏得更多,收入比現在還要高。

  但是,誰都知道,局長之所以會打麻將,“牌技”很高,十打九贏甚至十打十贏,百戰百勝,並不真是他會打麻將,能掐會算,並不真是他的運氣好,輸錢的人都運氣差。試想,如果此人不是局長,沒有掌握公權力,他手上沒有工程發包權,他還會有那麼好的運氣嗎?他打麻將還能十打十贏嗎?當然不會!別人為了能從他手上拿到工程,如果直接向他行賄,雙方就都構成違法犯罪,事發後都要被追究行賄受賄和腐敗的責任。然而,通過打麻將,故意將錢輸給局長,這樣行賄和受賄的方式就不顯山不露水,沒有直接的權錢交易,大家心照不宣,又沒有直接用金錢行賄和受賄,雙方都認為這不是違法犯罪,收送雙方都心安理得,彼此各得好處。

  所以,當公權力不受制約,處於無人監督的狀態下,當工程的發包權掌握在少數人手裏、又不進行公開的招投標工作、完全由局長一人説了算時,局長們的牌技就自然會高超,在麻將桌上十打十贏,百戰百勝,只要打牌就能贏錢。

  只有當局長們手中的公權力受到有效制約時,他們才不可能成為麻將高手,才不可能變相受賄,才可避免權錢交易。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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