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階梯電價制度在全國全面試行。
環視價格體系,我國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由市場決定,但在能源資源、公共事業等領域,價格不合理的問題未有改觀,深化改革已成必然。
要保持改革的公平性,某些“非改革”因素必須剔除,否則會讓改革淪為漲價的幌子。這就意味著,資源價格改革不僅僅要做“加法”,也有“減法”,尤其是一些認識誤區,比如改革就是“純市場論”、理順變“唯漲價論”、提價“補虧論”等等。
在資源價格改革中,遲來的市場化之路並非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改革的審慎、穩妥,取決於3大關鍵:充分尊重和廣納民意,是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公開、透明的成本監審,是改革順利進行的保障;找準各方利益平衡點,是改革成功的關鍵。
與此同時,改革還需把握節奏。水電油氣屬於基礎類價格,密集調價並不利於經濟穩定,而改革一步到位也不現實。要充分考慮基礎價格上漲帶來的連鎖反應,更要謹防跟風亂漲價。 (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