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刪除了一審稿中關於地方政府舉債的規定,明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6月26日中國新聞網)
對於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全國人大解釋説,是因為一些常委委員、部門和專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債務急劇上升達十萬多億元,帶來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地方應嚴格遵循編制預算不列赤字的原則,對地方債務應從嚴規範。這意味著,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曾開啟的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的大門,再次被關上。除了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代為發行債券之外,地方政府直接通過發行債券、市政債等方式籌資,依然不被允許。
之所以做出這樣的修改,顯然是因為對於地方政府負債總量過大,特別是舉債的不規範性導致舉債和還本付息能力出現嚴重錯位的擔憂。近些年來,地方政府負債規模一直處在急劇增長進程之中,有調查顯示,地方政府的債務依存度和貸款債務率居高不下,一般都超過GDP水準,嚴重的甚至超過當地財政收入的好幾倍。地方政府舉債無度可能潛藏的巨大風險,讓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剛為地方政府舉債開出的一道門,又立刻關上了。
事實上,“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一直是現行預演算法的基本規定。所謂“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其實根本不是什麼新規。問題在於,在這樣的規定下,地方政府自身本來應該是舉債無門的;可事實上呢,雖然沒有發行正規的地方政府債,但是違法嫌疑下的各種間接舉債行為卻很是普遍。據悉,目前全國至少有數千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上到每個省,下到每個縣,幾乎都有融資平臺。
如果説允許地方政府直接通過發行債券、市政債等方式籌資是“開前門”,那麼目前大量存在的地方投融資平臺、各類投資公司,以及地方政府對各類貸款的變相擔保,無疑要算是“走後門”。如果嚴格按照現行預演算法“不列赤字”的禁止舉債規定,這些“走後門”的行為顯然都是違法的。可是,它們不僅始終大量存在,而且還在增加,“不列赤字”的法律規定事實上被架空了;因此,現在當我們重新強調“不列赤字”時,就還得問一句:既然“前門”再次不讓開,“後門”是否依舊還可走?
相比那些神秘而又封閉的地方融資平臺,更為透明更為規範的地方政府發債,相對而言顯然更易於控制風險。某種意義上,與其放任“走後門”,或許還不如乾脆“開前門”。現在的問題是,既然有關方面繼續不讓開地方舉債的“前門”,那麼如今已然大量存在的“後門”要不要關呢?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遠遠無法滿足龐大公共資金需求的矛盾,又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看來也需要給予重視並謀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