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網路謠言要“自律”更要“他律”

時間:2012-06-13 09:39   來源:瀋陽日報

  短短10餘年的時間,我國網際網路業迅速發展,網民人數位居世界第一。網際網路的興起給國家、社會和民眾的生活帶來了巨大變化,成為民意表達的一個重要渠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然而,伴隨著網際網路快速前進的步伐,網上資訊泥沙俱下、網上內容良莠不齊,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特別是近年來愈演愈烈的網路謠言,不僅嚴重地損害了網路公信力,給網際網路發展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和危害,也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必要的恐慌,干擾了社會秩序,給人們的社會生活帶來困惑。比如,“若小安事件”“偷”走了數萬網民善良的關切;“艾滋女”、“江河州委某領導妙評高爾夫”等,給當事人造成了精神傷害;“碘鹽防核輻射”事件,導致各地瘋狂上演碘鹽搶購潮……如何遏制、打擊諸如此類的網路謠言,剷除網路謠言滋生的土壤,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重要課題。

  網路謠言的滋生,源於網路道德意識的缺失。網路是個相對特殊的地方,是一個虛擬空間。這導致長期以來,許多網民在上網發表言論的過程中存在著“網際網路本來就是瞎講講的”或者“惡搞在網際網路上很流行,不算什麼”的想法,因此,在發表言論時,一些人往往只圖一時痛快,導致網上資訊、言論混亂。

  網路謠言的滋生,源於法律制度的滯後。與我國網際網路的迅猛發展,網民數量的快速增加相比,我們的法律和政策管理並沒有相應跟上。比如,我國法律將利用網際網路捏造、散佈虛假資訊、言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規定為違法,但對何為散佈虛假資訊,何為虛假資訊,尚缺乏進一步的明確規定。這不僅不利於網際網路的管理,而且不利於網民把握網上言論的度。

  剷除網路謠言需要“自律”與“他律”的結合。一方面,需要網民的“自律”。公民的網上行為同樣受我國法律的約束。網民雖有言論的自由,但這種自由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任何國家都不允許公民散佈影響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國家利益的言論。因此,要加強網上文明與道德的教育,教育廣大網民做一個文明的網上公民。另一方面,要加強網際網路法律制度的建設,織密網際網路的法律保護之網,對網路謠言保持“零容忍”,對蓄意造謠傳謠者“人人喊打”,避免網路謠言給個人或公眾利益帶來損傷。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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