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廣東省肇慶市高新區景安街一棟居民樓上,幾乎上演了與廣州黃衣男勇救小孩相同的一幕:一名兩歲半的女童懸空卡在自家陽臺防盜網的縫隙中,一位鄰居冒著生命危險從樓外攀爬而下,及時托住女童,最終使得女童轉危為安。(6月12日《南方都市報》)
最近一段時間,類似的好人好事有很多。6月5日晚,江西籍流浪漢賀小平突發急性闌尾炎,因為無錢支付手術費用而病臥廣州街頭,被網友稱為“淩志哥”的好心人出現,他不但把賀小平送往醫院,還墊付了8000元的治療費用。6月10日晚,深圳的哥李東英面對乘客不慎遺留在車上的500余萬現金,不為所動,第一時間把錢還給了失主。
從“最美路人”到“最美鄰居”,從的哥到“淩志哥”,我們身邊的好人好事呈現出“井噴”之勢,他們以“道德群像”的方式站到了公眾面前。這也許只是時間上的巧合,但是這些好人好事所産生的道德輻射力量,正讓越來越多的人獲得感動,得到鼓勵。不管是見義勇為,還是見難必幫、拾金不昧,他們的事跡,都是一種推動社會文明和道德進步的“正能量”。
同樣值得欣慰的是,從政府部門到社會各界,都在第一時間給這些“平民英雄”送上了鮮花和掌聲,給予了從精神到物質的雙重鼓勵。這種肯定和鼓勵,無疑是對善的一種弘揚,是對美的一種讚頌,進而讓更多的人“見賢思齊”,讓平民英雄們的“正能量”衍生成更多人的“正能量”。
當我們身邊的好人好事呈現出一種“井噴”之勢,公眾除了感動和讚美,更會生出自勉精神和自問意識。問問自己在當時當地,能否做得和“最美路人”“最美鄰居”一樣好;問問自己面對數百萬的財物,是否能夠和“最美的哥”一樣不為所動。在這樣的自勉和自問中,個人的道德意識得到完善,進而推動社會整體道德氛圍的形成。(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