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個世界無煙日前夕,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控制吸煙協會聯合舉辦了大型宣傳活動,口號是:“被吸煙,我不幹!”據信,我國目前有7.4億人受二手煙侵害,研究表明, 20%~30%的肺癌患者是由“二手煙”引起的。
數字觸目驚心,迫人深思:二手煙危害如此巨大,卻為何一直無法將其趕出公共空間呢?
因為,我們公共空間構成的基礎並不是個人權利,而是關係。我們從小到大身處的環境傳遞出這樣的暗示:所謂自我並不存在,它不過是各種關係的總和。你是學生,考試就是你的義務;你是下屬,服從就是你的義務;你是孩子,聽話就是你的義務……至於素質與能力,反而不重要。
所以,面對吸煙者,我們不好意思去制止,因為他很可能是領導、朋友、長輩,搞壞關係,豈不失去了在社會上立足的根本?於是,吊詭的局面出現了:違反公共秩序的人心安理得,維護公共秩序的人寸步難行。
有了這樣的大環境,在公共場合吸煙不僅不被認為是羞恥,反而被看成豪爽、不拘小節、有地位,而拒絕二手煙的人,卻成了小心眼、事兒多、不懂人情世故。
像這樣公理被遮蔽的例子,絕非個案。問題的核心在於,以關係為基礎的社會是傳統型的,它有溫情的一面,但它是粗放、模糊和非數字化的,遠遠不能適應現代生活。因為人性註定不完美,誰也不可能100%去盡義務,在豪言壯語的掩護下,你馬虎一點,我再馬虎一點,結果便成了底線不斷降低的遊戲。
事實證明,在現代社會中,建設好的公共生活,只能從尊重個體權利開始,這就要法律、教育、文化、制度等予以全方位的配合。試想,7.4億受害者都能站出來,主動伸張自己的權利,則二手煙如何能繼續為害?相反,大家都生活在這個環境中,卻個個喪失勇氣,連對這樣的小事都不敢説不,又何談美好的未來?(蔡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