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民間反腐一樣,“反貪碩士”也面臨著反腐環境的問題。譬如,他們的用武之地到底有多大;“碩士”怎樣才能成為“碩鼠”的天敵;“反貪碩士”離“反貪鬥士”有多遠。
國內首個“反貪碩士班”——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的碩士研究生班,近日在中國人民大學正式開班了。30名研一學生成了之前社會所議論的“反貪碩士”,最高檢派出包括反貪總局局長陳連福在內的8名反貪幹將擔任該班兼職教授。
“反貪碩士”是個新生事物,它或許是咱們國內職務犯罪手法不斷複雜化的必然産物,也可能是國家顯示反腐決心的一種手法。從這兩個方面來看的話,“反貪碩士”也算有著一定的積極意義所在。應該説,職務犯罪的手法、心理、防範等問題,是有研究價值的,它並不像一些輿論指出的那樣,“反腐不能光靠碩士,而要多靠民間”——畢竟,“碩士”與“民間”並非對立關係嘛,二者都可以成為反腐的重要力量,並且還有互補的功效。
民間反腐,優勢在於群眾雪亮的監督之眼;“碩士”反腐,則可在群眾檢舉揭發的基礎上顯身手——根據線索,讓貪官污吏儘快顯形。此外,“反貪碩士”的研究成果,對紀檢機關的工作效率也可能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如果後者願意參考的話。但是,同民間反腐一樣,“反貪碩士”也面臨著反腐環境的問題。譬如,他們的用武之地到底有多大;“碩士”怎樣才能成為“碩鼠”的天敵;“反貪碩士”離“反貪鬥士”有多遠。
雖説,“反貪碩士”畢業後是自主就業,成為檢察官要另外考試,但我認為,由於該專業就業渠道單一,且國家對職務犯罪偵查研究生班的重視,多少也有對口培養的意思,因此不少學生畢業後是有可能成為檢察官的。理論上講,一個合格的專事反貪工作的檢察官,必然會是一個鐵桿的“反貪鬥士”。即使,“反貪碩士”不在紀檢機關就業,但從其所受過的專業教育來説,也具備民間“反貪鬥士”的良好素質。但現實情況誠如大家所知,當好一個“反貪鬥士”,良好的責任感與法制環境,比專業素質更重要。
過往的新聞事例多次告訴我們,曾經“鐵肩擔道義”的檢察官有不少後來也變質為貪官;還有不少檢察官,比較習慣於視上級領導的眼色為“原則”;至於民間“反貪鬥士”因為仗義執言而因言獲罪的,也不在少數。可見,這些因素倒是很有必要成為研究項目,被主事的部門好好研究一下,從而為“反貪鬥士”的成長創造條件。
鋻於反貪課題的重要性所在,我認為,“反貪碩士班”作為新生事物,在招生與教學方面也必須有開創性。譬如招生環節,就是要絕對公平,否則,我們怎能指望一個主觀上有“非法佔有”動機及行為的人,成為“反貪鬥士”?教學方面,引進反貪官員擔任導師,固然在實踐經驗上有很好的指導作用,但“反貪碩士班”的研究理念,應當有超越性,不能只在現行的反貪模式之下原地踏步。因此,專業的學者、自主編寫的教材、自主教學模式,都應佔更大比重。
總而言之,“反貪碩士”在當前反腐形勢之下,是可以大有作為的。至於怎樣顯示出其作為,光靠理論研究,效果無疑是很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