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銀行辦理業務,離開櫃檯時會有提示:“請評價我們的服務品質!”“顧客評價器”上面設有“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的三個鍵。好多次,我按的都是“滿意”鍵。一日,我與銀行服務員發生爭執,離開櫃檯前想按一下“不滿意”鍵,卻沒有聽到提示音。原來,“顧客評價器”是由服務員控制的——交易正常便可得到顧客的好評,發生矛盾或服務不到位時,卻無法讓你按下“不滿意”鍵!
表達服務滿意度,卻要受到如此控制,真是豈有此理。此後,再去銀行辦事,我就以點頭、拱手、微笑和道謝等方式肯定其服務,不再管那些按鍵——機械地被銀行牽著鼻子走,只會成為提供“滿意”評價的工具。
近日聽説幾家大銀行都將同城跨行手續費漲至4元,我就不解;繼而發改委回應“銀行應審慎調整收費標準”,銀行仍不理會,我就氣憤;有人説,“既然銀行説了算,民眾只能説算了”,我就更不服氣!他們能收手續費,我們為何不能向他們索要按“顧客評價器”的勞務費——顧客評價對銀行人事考核、獎金髮放等都大有好處,按照銀行的理論,銀行支付“顧客評價費”也是應該的。
為了保證這一要求的落實,首先,提請消協從保護消費者利益出發,要求設立“顧客評價器”的銀行支付消費者“按鍵勞務費”;其二,請工商稅務部門調查核實,“顧客評價器”促進了銀行員工的獎金、晉職、評先等業務,他們是否該交納“創收效益”稅?總之,銀行的壟斷行為應該收斂一些,不能再肆意妄為,不能總是“銀行説了算,民眾只能説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