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然科學研究(實驗)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操作指南(省科技廳)
關於自然科學研究(實驗)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操作指南(省科技廳)
(一)政策依據
《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專〔2006〕351號);《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管理工作的意見》(浙人社發〔2014〕113);《浙江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試行)》(浙人社發〔2015〕69號)
(二)申請條件
申報研究員、副研究員、高級實驗師的基本條件,原則上參照《浙江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社發〔2015〕69號)、《實驗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及實施意見》(職改字〔1986〕第58號)和《實驗系列破格申報晉陞高級實驗師專業技術職務條件(試行)》(浙科人發〔1992〕250號)等文件規定。
從2017年起,不再將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電腦應用能力考試作為自然科研系列、實驗系列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
事業單位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推薦申報人員,單位沒有空崗或有空崗但對通過評審取得資格人員不能聘任的均不得推薦。
(三)申請材料
全流程線上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