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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臺灣同胞參加我省職稱評審辦事指南(省人社廳)

2020-05-20 2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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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臺灣同胞參加我省職稱評審辦事指南(省人社廳)

  一、評審範圍

  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係的臺灣專業技術人員,均納入我省職稱申報評審範圍,可申報參加浙江省職稱評審。

  二、評審流程

  (一)在我省工作的臺灣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我省職稱評審,符合相應系列(專業)評價標準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級別的職稱,其在臺灣及海外的職稱、工作經歷、學術和專業技術貢獻可作為參評依據。

  (二)在我省工作的臺灣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享受與我省專業技術人才同等待遇:非自主評聘單位可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年度職稱評審計劃和各系列(專業)年度評審通知要求,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審核、下一級評委會推薦、評委會評審的方式參加職稱評審;自主評聘單位按照公佈崗位資訊、個人申報競聘、材料公示、專業組評議、評聘委員會評聘表決、擬聘人選公示、公佈聘任文件和頒發證書的程式進行。

  (三)各評審委員會對臺灣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應按照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標準條件進行評審,參加評審人數多的,可實行單獨分組評審。相關部門在評審結果公示後,及時行文公佈,評審通過的臺灣同胞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自主下載列印個人電子證書。

  三、注意事項

  (一)國家和省裏規定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臺灣同胞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考試。

  (二)省、市人力社保部門每年上半年發佈全省(全市)高級(中級)職稱評審計劃,臺灣同胞如有諮詢,可撥打評審計劃中有關評委會辦公室電話進行諮詢,也可以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服務-群體專區-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欄目(http://www.zjzwfw.gov.cn/)查詢相關政策。

  四、政策依據

  (一)《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18〕4號);

  (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加快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資訊化工作的意見》(浙人社發〔2017〕117號)。

  五、諮詢處室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電話:0571-87056713。

[責任編輯: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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