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建設指南(省經信廳)
關於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建設指南(省經信廳)
一、政策説明:
浙江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認定和管理工作由浙江省經信廳負責認定和管理工作,每兩年認定一次。通過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可享受各級政府制定的相關支援政策,並從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中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
二、辦理指南:
(一)申請主體須具備條件
已建立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産業發展導向,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2. 重視工業設計工作,能為工業設計中心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工業設計中心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3.已設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兩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具備獨立承擔相關工業設計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和培訓專業人員的能力。
4.有較強的設計能力,從事工業設計人員25人以上, 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工業設計師以上職業資格及中高 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於70%。近兩年內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含版權)15項以上,年工業設計成果轉化值1億元 以上。
5.企業兩年內未發生侵犯智慧財産權等違法行為。
工業設計企業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在工業設計行業內具有較好的信譽,有明顯的規模和競爭優勢。
2.成立兩年以上,以工業設計服務為主營業務,有較強的工業設計能力。企業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 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3.工業設計從業人員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工業設計師以上職業資格及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於70%.
4.工業設計業績突出,服務製造企業10家以上。近兩年,工業設計服務年營業收入不低於600萬元。
5.企業兩年內未發生侵犯智慧財産權等違法行為。
(二)申報材料
四、諮詢方式
電話諮詢:0571-8705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