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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産業創新中心辦理指南(省發展改革委)

2020-05-19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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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關説明

  産業創新中心是整合聯合行業內的創新資源、構建高效協作創新網路的重要載體,是推動新興産業集聚發展、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力量。我省産業創新中心建設以面向未來的戰略性領域産業技術創新為導向,以行業資源和創新資源整合為抓手,按照“成熟一個、佈局一個”的原則組建。

  (二)辦理指南

  1、申請主體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産業創新中心一般以具有較大行業影響力的企業牽頭,具有明確合理的目標定位、較好的基礎條件、清晰的組織體系。

  (1)牽頭單位行業影響力較強。牽頭單位應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創新優勢和較大的影響力,具備充分利用和整合行業創新資源的能力,能夠為産業創新中心建設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援和條件保障。

  (2)聯合行業相關單位共同組建。産業創新中心應廣泛吸納地方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投資,支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入股。

  (3)目標定位明確合理。産業創新中心應圍繞行業發展特點和趨勢以及我省産業創新需求,科學制定可測度、可考核、可實現的階段發展目標,創新成果和服務等內容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4)基礎條件較好。産業創新中心在組建資金、人才規模、設施投入等方面應具備規模優勢,具有行業內高水準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以及較為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環境。

  2、申報所需材料

  (1)創業創新中心組建方案。包括組建的依據、背景與意義、組建單位概況和建設條件、主要發展方向、任務與目標、組織機構、管理與運作機制、建設方案等。

  (2)有關佐證材料。包括産業創新中心章程、參與組建的單位之間的合作協議等。

  3、基本辦理流程

  (1)主管單位根據産業創新中心佈局的領域和方向,擇優推薦牽頭單位,並指導編制組建方案,行文上報省發展改革委。

  (2)省發展改革委對組建方案研究提出意見,指導優化建設方案。對於具備條件的,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論證評審,擇優認定,並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産業創新中心建設運作評估。

  (三)諮詢方式

  責任處室:省發展改革委創新和高技術發展處

  聯繫電話:0571-87056201

[責任編輯: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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