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14年審結涉臺案件507件
福建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吳鐘夏6日在漳州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披露,2014年該市審結涉臺案件507件,訴前化解涉臺糾紛257件,辦理司法互助56起。
漳州法院于2009年在大陸首創“涉臺案件審判庭”、臺胞陪審員試點。隨後,逐步建立起由臺胞調解員、臺胞陪審員、涉臺司法聯絡員構成的“三員”隊伍,集中審理涉臺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
漳州是臺胞重要祖籍地和臺商投資的密集區,隨著漳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和人員往來日趨頻繁,互涉案件糾紛和司法事務也隨之增多。
2014年,漳州市各級法院妥善調解14起標的總額3億多元的涉臺重大項目案件。同時,幫助臺企化解近5億元的信用證風險。
尤為突出的是,2014年4月,漳州市中級法院成功辦結福建首例、大陸第二例兩岸罪贓移交司法互助案件。據了解,該案是一起電信詐騙案,漳州市法院按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罪贓移交司法互助途徑,成功向1名臺灣地區被害人返還人民幣8264元(折合新台幣40000元)。
多年來,漳州法院始終將“靠前服務”理念融入涉臺審判中,在漳州臺商投資區、古雷經濟開發區等臺商聚集區實行異地辦公辦案,指導漳浦法院到臺灣農民創業園駐點辦案,實現維護臺商臺胞合法權益“零距離”服務。
吳鐘夏表示,2015年漳州各級法院要拓展涉臺審判特色優勢,完善涉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促進兩岸司法交流與産業發展。(林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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